防范腐败的问责制一天不可无
有网民留言:“人民当家作主是以人民选择官吏而实现的,官吏行政违背民意,人民就会不选择它,或撤其职,这样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龚民 2015-6-22 《人大经济论坛》)
是的,人民当家作主是以人民选择官吏而实现。 人民当家作主选择官吏的制度是,国家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体由选举制、问责制、罢免制组成。
各单位有单位内公众代表大会制,具体由选举制、问责制、罢免制组成。因为没有这样的民主制度,才使得腐败问题大量地普遍地存在着,生长着,呈前仆后继之势。一个时期以来,政府重拳打击腐败,给腐败分子造成巨大的震慑。
然而,在如何防止腐败产生还不见有什么办法,建立防止腐败产生的办法是反腐败的根本工作所在,是对干部队伍高度负责,也是对党、对人民和对国家高度负责积极反腐败的工作所在。
重拳打击腐败,给腐败造成巨大的震慑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消除腐败,建立廉洁清政的干部队伍,挽救大量的、有可能成为、或即将成为腐败分子的干部。
建立健全各代表会议代表问责官员“小错”的监督制度,是有效防止一些官员由“小错”积累成腐败案,建立廉洁清政的干部队伍,杜绝腐败问题成为可能。
那种认为,反腐败是长期的工作,即认为“与腐败分子的斗争是长期的工作任务”,就是他们已经预见了以后会长期出现许多腐败案和许多腐败分子,这就需要长期反腐,与腐败需要进行长期的斗争。
既然可以预见以后存在的问题,那么,抓紧时机,用建立代表会问责官员的制度,来防止一些官员由“小错”积累成腐败案,就成了打嬴“反腐败战役”,争得“反腐败战役”全面胜利的根本所在。2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