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万岁大中华在2008-11-7 12:50:00的发言:
不是的。我说的不是资本主义改良,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没落和公有制生产关系进入到主体地位。
是消灭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和你没交流过,所以没办法一次性说清楚。
但我的思想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所以才说是“共产主义”。
有空可以交流一下儿。
------------------------------
这里有一个问题,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而一种根本的社会制度不存在主体与非主体的问题,而只有具体的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是怎样的问题。一个社会或者说国家的所有制形式,要么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要么是生产资料公有。在我国,实际上已经是私有制国家,物权法所说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句话本身是不科学的。这里的所谓主体的公有制,实是指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而言,而不是或不应是指我们这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而言。这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有一种根本的所有制形式,但不同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中国今后的形势是,如果法律不对私人企业开办领域进行广泛的限制,而国家也不对公有企业普遍地进行各种政策优惠,那么假以时日,必将会有大量的公有企业被竞争所淘汰;留下的,只能是不适合私人经营的企业和一些特殊企业。
那么,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应当是由什么来决定呢?难道不是由经济基础来决定的吗?在经济上,为了防止外国资本对本国的特殊领域的控制或为保护幼稚产业,并不必非得由本国公制企业才能达到目的,私有企业一般也会达到这个目的。如果担心本国资本的私有企业有可能为外国资本操纵,那么国有企业尽管不存在外国资本操纵问题,但是,妨碍达到目的的情况同样也可以发生——事实上已经发生了,这已经不是所有制本身的问题了。当然,一些特殊重要的领域或企业完全公有是绝对必要的。但显然,如果是这样,这个比例会达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地步吗?这个比例的恰当性在多大程度上会超过目前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同样也有理由担心外国资本对本国重要领域和企业的操纵。除了政治上的特殊性外,我看没有什么经济上的特殊性有这种所谓“以公有制为主体”必要性。我们要始终牢记一点,在经济上,我们的任何确定所有制比例上的理由,别人也同样有;因此,所谓“以公有制为主体”,完全不是基于客观的经济上的需要,而是出于狭隘眼界的政治上的需要。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竟然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确立,毫无疑问是不具有科学性的;这种制度的确立本身,就是反马克思主义的。
而你要是认为公有企业有一天会基于经济的需要而具有社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那么你得证明这种企业比私有企业确实在经济上具有必要性和优越性。
另外,需要补充一点的是,不同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不仅仅是我们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它事实上涉及到了一个人类的基本权利即自由的问题。约·穆勒在谈到政府干预问题时说:“当政府想办法达到某一目的地,而又允许个人采用他们认为更好的其他方法达到这一目的时,自由便没有受到侵犯,也没有对自由施加令人讨厌、又使人堕落的限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8 12:09:2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