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本月初出现戏剧性下跌后,警方和证券监管机构宣布,他们对股指期货市场的“恶意卖空”展开了调查。
这一宣布是一揽子措施的一部分,目的是在股市从6月中旬触及的高点下滑30%后稳住市场,但它也带出了一个问题:哪些卖空行为属于“恶意”?
“卖空本身是中性的市场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它涉及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虚假陈述,那么它就构成非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或者刑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
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上周表示,警方已经找到了“操纵证券期货”的犯罪线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也表示,“市场操纵”是其对“恶意”定义的一部分。
经典的股市操纵手法涉及“炒高再抛售”伎俩,一群投资者串通哄抬某一只个股的价格,然后在价格崩溃之前抛掉它。类似的战术可用来打压一只股票的价格。
然而,这种战术似乎很难在中国庞大且流动性很高的股指期货市场执行。在监管机构宣布调查卖空者的前一天,即7月1日,追踪沪深300指数(CSI 300 index)的期货的成交量达到7560亿元人民币(合1220亿美元)。沪深300指数跟踪在上海和深圳上市的大盘股,因此操纵标的指数似乎也是不容易的。
但一些专家表示,保证金融资在市场中的巨大作用意味着,操纵价格的难度不像怀疑论者所相信的那么大。为了确保保证金贷款得到偿还,券商和灰色市场保证金放贷机构会设定止损门槛,当价格低于某个关口时,此类门槛会触发股票的自动抛盘。专长于证券法的律师严义明介绍说,如果一个卖空者知道,股指低于某个关键水平将引发一波被迫抛售的浪潮,他就可以利用这一信息牟利。
“你把指数压低一点点,就会迫使额外的巨额变现。这种操作需要的资金并不那么多,”严义明表示。他曾在去年一起发端于一个电脑故障的令人瞩目的内幕交易案中,代表股民起诉光大证券(Everbright Securities)。
在被问及本月“恶意卖空”行为的定义时,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跨市场和跨期现市场操纵就是恶意做空”。这个解释似乎表明,当局正聚焦于在期货和现货股市都进行看跌押注的投资者。希望获利于期货市场看跌押注的卖空者,可能试图向下操纵挂钩的股指,使他的期货合约有利可图。
向政府提供咨询的智库——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研究员刘煜辉表示,监管部门或许在调查与沪深500指数(CSI 500 index)——跟踪中小企业——挂钩的期货交易活动激增的情况。
“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这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在现货和期货市场同时集中抛售,压垮市场,”刘煜辉表示。然而,这也可以被解释为恐慌性抛售引发的正当市场反应。随着小盘股的价格暴跌,期货市场活动增加是自然的,因为投资者会竞相对冲自己的敞口——或者获利于大盘下挫。尚不清楚当局会否针对具体交易惩罚投资者。不管怎样,刘煜辉预计卖空规则将被收紧。
来源: 英国《金融时报》 吴佳柏 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