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高水准的论坛,主贴相当出彩,回帖也不乏专业。但是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主贴发表的是企业家的痛,出彩的回帖,譬如猫爪先生,是以旁观者的身份作理性的剖析,这个劳动法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广大打工者的声音在哪里?
于是,我不得不说,虽然这个论坛让我望而生怯,因为我生平不曾进过任何一所高等学府,不知道甚么法,甚么合同,甚么主义,但是我得说说我的心里话,因为我知道很多像我这样在私企打工的农民工,他们想说话,但是不会说,不知道哪里说。所以我宁可被各位大人们嘲笑,依然不得不说。
我想问几个幼稚的问题。
一。谁在这个劳动法中得益?
首先声明,我没看过那个法,我所理解的新劳动法是:1.现在加班企业得付给我们加班费了,节假日要双倍或三倍工资了。2。用工必须签合同了,而且签满10年再签就是长期工了。3。最重要的一点,社保一定要交了。
先说第一点带给我们的好处。实话说,没好处。为什么?因为我们签的合同每个人的工资都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多出来的都算在绩效工资里,所谓加班费,三倍工资,在绩效工资里摊罢了,企业以这种方法规避劳动法,国家拿它有办法吗?当然,我可以把合同甩在老板脸上,对他说:“你这个没天良的资本家,你怎么可以这样啊?我不干了!”可是,现在不是闹民工荒的时候啊,现在多少无良的资本家破产,多少万恶的资本家移民到国外去了啊!多少企业在裁员,找工作多难,我硬得起来吗?
第二个,那也叫好处?现在哪个企业会跟一个普通员工签长期合同啊!企业都没有百年老店,你一个打工的还想找个好老板给你养老,可能吗?
第三点,社保。事实是,我的社保是我自己交的,如加班工作一样,在绩效工资里扣,之所以我必须接受,是因为经济环境变坏,我既没有能力自己做老板,而且有本事做老板的人也越来越少,只能承受层层盘剥。
在这个劳动法中,我实际上拿自己的钱去交了社保,而且承担了在一个企业做满10以后的失业风险,对于一个近40岁的女人,在10年以后,一个近50岁的农村妇女,你们认为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大吗?
像我这样的人少吗?很多。而且我还算好的。起码我的工资在最低工资线以上。
我们且看工资在最低工资线的这些人。诚然,他们中的一部分是受益的,因为最低工资保障了他们的权益,他们的社保也是企业支付的,他们相应提高了报酬,可是竞争同时激烈,因为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会大批裁减这些岗位,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还纷纷倒闭。欲被人压榨和剥削而不得啊,各位大人们,情何以堪啊!
谁在这个法中受益?
劳动者吗?有多少受益了?又有多少惨遭失业?有多少将要失业?
企业吗?有多少倒闭了?又有多少即将倒闭?有多少在裁员?
笑的我看大约只有劳动局的官员吧?往日的清水衙门,忽然肥水足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