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杭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产品“德清高铁(二期)16”于2015年07月24日起开始在“浙金网”网站上转让。该产品由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产品详情请查看网站公布相应的《产品交易说明书》。
特此公告。
产品名称 | “德清高铁(二期)16”应收账款转让产品 |
转让方 | 德清县杭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金额 | 人民币600万元 |
产品存续期 | 12个月 |
增信措施 |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8.8% |
定期提前偿付方式 | 自产品上线转让月起每3个月的21日进行提前偿付(节假日顺延) |
到期回购日 | 2016年07月24日 |
到期偿付方式 | 到期一次性回购(扣除已提前偿付部分) |
受托管理人 | 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方式 | 协议转让 |
最小认购金额 | 人民币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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