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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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经验与疑问] 我的《学术论坛》投稿经验分享:非常不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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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tors2000 发表于 2015-7-30 08:31:39 来自手机
lujerry 发表于 2015-7-29 09:18
背景:一篇教育类论文,导师一作,南京某高校副校长。导师非常忙,都是我们学生自己投稿。选题是导师定的, ...
这事楼主我觉得主要责任在楼主。
首先,你凭什么认定杂志一定会用你的文章呢?抱了这么大的希望,那应该早点打电话啊。
其次,信发丢是有可能的。没收到回复的话,应该一两天后就打电话咨询。
最后,不给外审意见,这事现在太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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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mcc 发表于 2015-7-30 08:57:38
那个杂志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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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caiwanzi 发表于 2015-7-30 08:58:04
也有可能是邮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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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e8 发表于 2015-7-30 09:25:40
《学术论坛》投稿2次,每次登2月都毫无消息,既没有收稿通知,也没有退稿回复。中过《广西社会科学》,感觉这个杂志真的还不错啊,编辑也很负责任,要求更换课题什么的都很爽快答应的。《社会科学家》投稿一次,也是没收稿通知和退稿回复,更不要说是审查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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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e8 发表于 2015-7-30 09:28:37
jackiss 发表于 2015-7-29 09:24
他们的前主编好像叫罗运贵,去年因为钱的问题,被送进去了。
本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孙晓梅 韦璐明)罗运贵是广西一家杂志社社长,其利用自己有论文发表权的职务便利,收受论文作者贿赂款30余万元。昨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

被告人罗运贵,男,56岁,硕士研究生,原任广西社会科学院院刊编辑部主任、《学术论坛》杂志社社长、《经济与社会发展》杂志社社长。

南宁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罗运贵在担任广西社会科学院院刊编辑部主任,兼任《学术论坛》杂志社社长、主编期间,利用其对作者的论文能否发表有决定权的职务之便,在负责安排《学术论坛》论文发表时,多次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收受作者、论文中介人员给予的贿赂款共计309676元,并据为己有。

南宁市检察院认为,罗运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309676元,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昨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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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wyzu_2006 发表于 2015-7-30 11:23:37
找我要审稿费,我就直接不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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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uoliusheng 发表于 2015-7-30 11:56:32
你还挺搞笑的!常事,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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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nx 发表于 2015-7-30 13:11:21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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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7155lpq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5-7-30 16:23:10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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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7155lpq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5-7-30 16:23:19
非常感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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