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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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原创]价值剖析——价值论的大一统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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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12 12:07:00
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1-12 10:18:00的发言:
在政治经济学的语境中,“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简称,即“价值=交换价值”,何来价值的定义与交换价值的“价值”的具体含义?

政治经济学的语境不是人规定的,是神规定的吗?不可能出错吗?我们做学问不需要了解概念的内涵,一切都可以靠想当然吗?

12
sophixiagxz 发表于 2008-11-12 12:07:00
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1-12 11:53:00的发言:

这样的理论无法说服任何人,因为你的定义、概念和逻辑完全是自己的东西,仅仅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活动而已。

那是你的理解能力有限的问题.

我也反对把一个既定的事物赋予一个新的名称或意义.但是,这一般只是使交流发生困难,而不是不可理解.比如,他要把狗称为猫,甚至把狗和猫统称为猫,对别人而言,要弄清它实际指的是什么,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困难一些而已.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1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12 12:28:00
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1-12 11:53:00的发言:

这样的理论无法说服任何人,因为你的定义、概念和逻辑完全是自己的东西,仅仅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活动而已。

关键是这种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如果能解释现实,犯不着去说服任何人。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12 12:38:00

对楼主提点建议,供参考。

1、对交换,要从交换的动机入手,即要考虑促使人们交换的动力究竟是什么。只要交换的动机在,交换就会发生。

2、先研究交换的个别现象,再从中得出一般的规律。不要一开始就提出一般的规律。

3、最后,这个一般的规律,还要可以应用到个别上来。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5
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12 13:02: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12 11:11:00的发言:

5楼:

你的价值论,我以前已与你讨论过,因为你很忙,所以中止了。

马歇尔的观点为什么不能解释货币以及实践中一定会引起经济危机,我有点费解。由于不属我研究的范围,先存疑。

你在4楼对效用定义的随意更改,会引起更多的质疑。我觉得效用就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客观在主观上的映象。

你在7楼的观点,我强烈支持1和2。如果你的理论符合自己的定义和逻辑,并对现实有一定的解释力,就可以了。大可不必理会什么斯密、马克思。

1、好的,下面咱们继续讨论。

2、不是我对效用定义的随意更改,而是以前的定义并不准确!另外,我觉得说“效用就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不合适的,因为反映是一个虚的东西,而人们需要的必须是实的东西。例如:人们需要食物时,必须实实在在的吃到食物,必须有这个食物对人发挥实际作用才行。光有反映是不行的,那样就失去了价值的内容!当然,价值是离不开主体对客体的评价的,但这只是价值主观的一面。这些我在文中都是做了一定的论述。

3、感谢理解和支持!

16
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12 13:22:00
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1-12 11:53:00的发言:

这样的理论无法说服任何人,因为你的定义、概念和逻辑完全是自己的东西,仅仅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活动而已。

先生这样说就让人有些不解了!说定义和概念是我根据实际情况思考后重新解释的,这我不反对,但你要说逻辑也是我自己的,我就不承认了!请先生证明一下,那个逻辑只是我自己的!

至于是不是“自娱自乐的活动”和“能否说服任何人”,这些东西应该不是由先生一个人能说了算的吧?

17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12 13:36:00

15楼:

我觉得,了解交换要从效用论入手,再结合劳动论,就可以基本上解决100多年来的争议了。

如你有时间,我想从效用论开始。首先,我想找到我们的共同点,从我们没有争议的地方出发,这样容易找到我们开始发生分歧的地方。

效用论有三个原理:总效用最大化原理,边际效用下降原理和等边际原理。不知你是否同意这三个原理。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8
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12 13:37:00
以下是引用sophixiagxz在2008-11-12 12:07:00的发言:

那是你的理解能力有限的问题.

我也反对把一个既定的事物赋予一个新的名称或意义.但是,这一般只是使交流发生困难,而不是不可理解.比如,他要把狗称为猫,甚至把狗和猫统称为猫,对别人而言,要弄清它实际指的是什么,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困难一些而已.

首先,感谢先生的理解!

其次,对于先生说的“把一个既定的事物赋予一个新的名称或意义.”,我认为这要看原有的定义和概念是否正确和符合事实和逻辑!就如同人们都在习惯上将“利人”理解为“利他”一样,本来“人”就应该包括“你、我、他”,而不只是“他”,我现在只是将“利人”给还原为了“利你、利我、利他”,并不是我别出心裁地给创造出个什么概念来了,而只是还原了事实!难道原来的概念是错的,由于人们都习惯了那样的理解,就不能再改过来了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2 13:49:16编辑过]

19
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12 13:40: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12 13:36:00的发言:

15楼:

我觉得,了解交换要从效用论入手,再结合劳动论,就可以基本上解决100多年来的争议了。

如你有时间,我想从效用论开始。首先,我想找到我们的共同点,从我们没有争议的地方出发,这样容易找到我们开始发生分歧的地方。

效用论有三个原理:总效用最大化原理,边际效用下降原理和等边际原理。不知你是否同意这三个原理。

完全同意!请继续!

20
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12 13:47: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12 12:38:00的发言:

对楼主提点建议,供参考。

1、对交换,要从交换的动机入手,即要考虑促使人们交换的动力究竟是什么。只要交换的动机在,交换就会发生。

2、先研究交换的个别现象,再从中得出一般的规律。不要一开始就提出一般的规律。

3、最后,这个一般的规律,还要可以应用到个别上来。

感谢先生的建议!不过,这些我都已做了,你可以彻底地看一下我的那篇《价值论》,先生说的这些问题都有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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