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我国资源政策-------从延安想起
曹国奇(ccggqq9@hotmail.com)
我说产权是分配的结果,价格是分配符号,主流经济学及马克思价值论都不会相信,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本文不打算谈那些难懂的纯理论,只就事论事。
前不久受中山完美集团的委托到延安回访其援建的希望小学,由于大伙都没去过延安,所以都认为延安很穷。到西安后听说延安有石油,是一农民挖地窑时挖出来的(国家地质局也够光荣的),大伙大喜,圣地人民该过好日子了!我们以为油还没抽,所以祈祷中央给个政策,先将这个油田抽了再说。我想全国人民都是这个想法,但是我们都错了。到延安后发现那里变化很大,在延安市辖的甘泉县(忘了,好像是这个名)了解到,该县财政收入己达到一个亿,主要得益于石油。该县县城正在翻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真正的地主-------延安农民该怎么穷还是怎么穷!他们顶多因抽油多了一份打工的机会,没有从自己土地下的石油得到实惠。
想想中东地主们是怎么富足的,不禁要问:我国怎么了?
这个问题自建国以来都存在着,也不曾改变过。山西人民的煤运走了,大庆新疆人民的油运走了,三峡人民的水与电运走了,……,一切都是运走了白运走!我们的党和政府仅仅向农民说了一声,那是国有资源;我们的党和政府仅仅向农民说了一声,那是借。多豪迈的“借”啊,农民就是在这个“借”字下无偿奉献其祖祖辈辈留下的家产的,供城市国际化的,供教育产业化的!
我国城市居民的房子住了几十年,残值无几,现在要拆,不管是过去的公房时代还是现在私房时代,都得还人家一个新房。这个“还”字最终使工业品价格偏高,从而城市人民分得更多的社会总财富。那么,我国农民从他的那个“房子”中得到了什么?我们为何不向农民支付资源使用费呢?难道我国的“公有”二字只针对农民?农民的东西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产权明析与否,而是在于我们政策想偏袒谁,想为谁说话。产权明析与否主要与效率相关,与分配无关。我们政策和法律中,绝大部分是充当分配标准,以决定社会总利益在各个体间的分配。分配标准这样制订使这部分人分得更多,那样制定使那部分人分得更多。如一个教育产业化的政策便让学费暴涨,于是许多人失去了财富,教授们则得到许多财富。这就是各财团都挖空心思参与政策和法律制订的原因。不管农村的那些资源是公有还是私有,只要国家规定必须向农民交付资源使用费,农民都同样受益。与之相对应,工业及城镇居民就得多掏点钱出来购买农产品(包括水和电等),就得掏更多的钱来雇用民工和保姆。自然如将资源产权分配给农民(实际是还给农民),则扶农的效率高多了。
在农民政治地位极其低下的今天,农民是无法通过参与政策和法律的制订与修改,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这便要求林毅夫、张维迎、吴敬琏等国师们得有点良知。是的,已有经济理论就是那么个破乱货,除了稀缺就是供求,你们千万别再说中国粮食和资源因供过于求,所以其价格低等等,价格的宏观运动与供求关系不大。记住:我国农民抢着卖粮卖土地,只因它们不置钱。这不是供求稀缺能说明的!-------呵呵,一个重病且只有一幅画的人,一定会溅卖其画以治病,当铺里收藏的经济学书籍比大学里多。国师们还是少卖弄点供求稀缺,凭良知说事的好。我所揭示的平均化规律是不能违抗的,当经济系统不平均太久时,谁都别好活。再也不能这样过了!农民发出吼声。现在不是工业反哺不反哺农业的问题,而是工业剥削农业的那一份拿掉了没有。
也许有人说政府收了资源税,但是那没有交还给农民,且少得可怜。税收主要是流向城镇,与农村关系不大。
当农民从“借”出的资源中获得利息时,就会极积保护资源,建设资源,而非现在的贱踏资源,且用者也更加珍惜。例如,当北京从长江“借”水时支付了利息,则长江农民便有动力也有资力去保护水资源,建设水资源,而北京人民则因水贵了自然会更加节约用水,于是水电系统进入良性循环。水电公司、煤炭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等等,都应向农民支付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