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cggqq
5701 36

质疑我国资源政策-------从延安想起 [推广有奖]

21
ccggqq 发表于 2005-3-13 17:53:00

张三李四对“公共品”也是有研究的,该定义与用好科斯定律关系极大。

不过我的平均化规律和价格差规律表明,产权明晰只是市场(或效率)的必要条件,但不从充分。不管怎样,若土地产权明晰,既能保护农民利益,也为保护资源创造了条件。如规定三峡上游农民得种好树,且对“种好”的奖励与电费中的资源费挂钩,情况大不一样。

当然实施好这种补助在于细节,而非政策。我国从上到下一个声音,没有职能部门,都是中央。老江说“问责制”,到小队长那儿还是“问责制”这三个字,一个字不多。我认为细节明晰和产权明晰同等重要,细节不明晰科斯定律同样会失效。

22
乾坤袋 发表于 2005-3-14 10:26: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3-13 14:03:51的发言:

老兄,说话倒是很有底气啊,呵呵。但是我实在不知道你所谓的“公共品”是哪家的定义。

在经济学中,所谓的“公共品“所指很明确:就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前者意味着界定使用权的高成本,后者意味着价格机制的无效率。在这个意义上,石油不是什么“公公品“。

从你的回复来看,大概又是一位“理论创新者”。对这样的朋友,我的敬佩之情或有之,但决不愿与之讨论:概念的内涵外延完全不一样,讨论起来,太累了。

1)你可能把石油想象成一桶一桶的了,可能你也会认为大米一定是从米袋子里产出的。而我讲的是石油资源!

2)看样子你很排斥“理论创新者”,不知道你是哪家理论的卫道士?我倒是很喜欢CCGGQQ给我的书呆子这顶帽子,先借给你戴两天,清醒一下!

袋子

--------------------------------------

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40811

23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14 12:37:00
以下是引用乾坤袋在2005-3-14 10:26:36的发言:

1)你可能把石油想象成一桶一桶的了,可能你也会认为大米一定是从米袋子里产出的。而我讲的是石油资源!

2)看样子你很排斥“理论创新者”,不知道你是哪家理论的卫道士?我倒是很喜欢CCGGQQ给我的书呆子这顶帽子,先借给你戴两天,清醒一下!

袋子

--------------------------------------

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

我讲的就是资源。拜托你证明一下,怎么就是“公共品”了?粮食当然不是从米袋子里出来的,但你大概不会认为土地也是什么“公共品”吧?

经济学成本不是“获得”的成本,而是机会成本。

我并不排斥什么“理论创新者”,但确实不喜欢逻辑混乱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4 13:36:14编辑过]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24
乾坤袋 发表于 2005-3-14 16:02: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3-14 12:37:54的发言:

我讲的就是资源。拜托你证明一下,怎么就是“公共品”了?粮食当然不是从米袋子里出来的,但你大概不会认为土地也是什么“公共品”吧?

经济学成本不是“获得”的成本,而是机会成本。

我并不排斥什么“理论创新者”,但确实不喜欢逻辑混乱的人。

1)延安某地发现石油类似发现了一座矿山,其初始状态是没有任何形式的产权明晰,它不属于你的,不属于我的,也不属于延安的,不属于陕西的,它只属于国家,属于大家的,我称此为公共品有什么错吗?

2)另外,如一块土地,一片湖泊,一座名山,一座矿山,一片森林等等,虽然,可能有了一定形式的产权(开发权、使用权等),但它们一样是资源,其所有权一定属于国家,属于大家的,而将这些纳入公共品的范围来讨论也是不为过的。

3)我不知道你的公共品是哪家的公共品,你的公共品有什么意义?

4)“经济学成本不是“获得”的成本,而是机会成本。”

建议你去掉“经济学”三个字,当你认为它确确实实能指导你的生活的时候,你就不要再战战兢兢的加上这“三个字”。而我认为机会成本不值得一提,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比这个讲的清楚。

5)“我并不排斥什么“理论创新者”,但确实不喜欢逻辑混乱的人。”

这恰是你排斥创新者的幌子,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的逻辑来判断。而我觉得你不光是逻辑混乱。

袋子

----------------------------------------

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40811

25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14 16:22:00
以下是引用乾坤袋在2005-3-14 16:02:44的发言:

1)延安某地发现石油类似发现了一座矿山,其初始状态是没有任何形式的产权明晰,它不属于你的,不属于我的,也不属于延安的,不属于陕西的,它只属于国家,属于大家的,我称此为公共品有什么错吗?

2)另外,如一块土地,一片湖泊,一座名山,一座矿山,一片森林等等,虽然,可能有了一定形式的产权(开发权、使用权等),但它们一样是资源,其所有权一定属于国家,属于大家的,而将这些纳入公共品的范围来讨论也是不为过的。

3)我不知道你的公共品是哪家的公共品,你的公共品有什么意义?

4)“经济学成本不是“获得”的成本,而是机会成本。”

建议你去掉“经济学”三个字,当你认为它确确实实能指导你的生活的时候,你就不要再战战兢兢的加上这“三个字”。而我认为机会成本不值得一提,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比这个讲的清楚。

5)“我并不排斥什么“理论创新者”,但确实不喜欢逻辑混乱的人。”

这恰是你排斥创新者的幌子,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的逻辑来判断。而我觉得你不光是逻辑混乱。

袋子

----------------------------------------

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

我的“公共品”定义一开始就已经给出了,当然这个定义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你或许看不上眼也未可知。但你的定义在哪里?马克思的定义又在哪里?

这个定义的意义在于,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公共品”和“私人物品”的区别在于,这种物品怎样提供更有效率,而不是现实中这些物品归谁所有。

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中,是没有“公共品”这个范畴的。你一方面要用,另一方面不肯接受约定俗成的定义,同时自己也毫无界定,所以我说你逻辑混乱。还口口声声“科斯定理”,经济学产权是法定产权吗?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26
乾坤袋 发表于 2005-3-14 17:39: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3-14 16:22:46的发言:

我的“公共品”定义一开始就已经给出了,当然这个定义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你或许看不上眼也未可知。但你的定义在哪里?马克思的定义又在哪里?

这个定义的意义在于,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公共品”和“私人物品”的区别在于,这种物品怎样提供更有效率,而不是现实中这些物品归谁所有。

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中,是没有“公共品”这个范畴的。你一方面要用,另一方面不肯接受约定俗成的定义,同时自己也毫无界定,所以我说你逻辑混乱。还口口声声“科斯定理”,经济学产权是法定产权吗?

1)你有"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定义,就能排斥公共自然资源属于公共品吗,不知道你是怎么念的经。本人倒认为“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并没有排斥公共自然资源属于公共品。

2)本人可没有说马克思经济理论有“公共品”的概念,不知道你为何提这一壶。

3)本人认为“公共品”内涵丰富,是未作明确定义,但根据特殊要求,本人讨论重点聚焦在保护国家的自然资源,自认为逻辑严谨,不知道你怎么就觉得逻辑混乱。

4)提几句“科斯定理”,不知道触动了你的什么神经。本人还将在稍后讨论一下科斯定理。

5)“经济学产权是法定产权吗”,当然不是,但是经济学上的产权研究一定会含盖法定产权,法定产权也会表现为一定形式的所谓经济学产权。道理很简单,经济学本身就是研究社会,研究生活的。

6)你是该从象牙塔出来了!

袋子

---------------------------------------------

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40811

27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3-14 19:39:00

《宪法》中规定地下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

问题就在于什么叫全民所有,怎么体现它,全民所有在某些情况下也许会是全民所无呢?

还是用我的全民社保方法来解决吧。分钱啰,分钱啰,分钱啰……

[em02]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28
ccggqq 发表于 2005-3-14 22:32:00
应该说全民所有就是产权不明晰。

29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3-15 10:39: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5-3-14 22:32:49的发言: 应该说全民所有就是产权不明晰。

我同意此说法。

但是产权如何明晰呢?《宪法》同时规定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产权明晰是不是应该考虑平均分配呢?事实上平均分配很难实施。国家现有的产权制度改革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以私人小资本换取国家大资产的方式来分配(权力也是一种资本),资本多的人多得,资本少的人少得,实际上相当于按原有财富比例来分配,结果是进一步放大了贫富差距的实际量。

平均分配概念其实是合理合法的,按劳分配概念也是正确的,不过“吃大锅饭”的做好确实是错的,而我的“全民社保”方案则是目前为止最优秀的。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30
ccggqq 发表于 2005-3-15 19:57: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5-3-15 10:39:07的发言:

我同意此说法。

但是产权如何明晰呢?《宪法》同时规定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产权明晰是不是应该考虑平均分配呢?事实上平均分配很难实施。国家现有的产权制度改革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以私人小资本换取国家大资产的方式来分配(权力也是一种资本),资本多的人多得,资本少的人少得,实际上相当于按原有财富比例来分配,结果是进一步放大了贫富差距的实际量。

平均分配概念其实是合理合法的,按劳分配概念也是正确的,不过“吃大锅饭”的做好确实是错的,而我的“全民社保”方案则是目前为止最优秀的。

产权明晰与产权明晰过程中的公平问题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应分开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4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