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忙于打嘴仗,而把该要叙述的搁下了。
今天,又看到搜狐财经网上消息,金光集团染指海南,海南省两万公里公路林将被砍伐。我建议金光集团应更名为“精光”集团。
我认为有必要继续把帖子写下去。
在上一个主题论述帖中,主要讨论保护公共自然资源不利的两个方面,本打算深入研究一下难点问题。但在此之前,很有必要把一些概念和理论的部分梳理一下。
在头一篇主题论述贴中,本人就指出维护好公共品的关键是要有明晰的产权。
1)这里的产权是广义的,即责权利的分配,而并非普通人所想象的,你家的一亩三分地,他家的二亩两分田。
2)公共品的涵义丰富,本人认为公共自然资源属于公共品是毋庸质疑的,由于公共自然资源涉及的利益面大,因而,分析也就有一定难度,但其分析的意义也会更大。
3)那为什么要明晰产权呢?学经济的会马上想到科斯定理,老实讲,本人没有依据什么科斯定理,而是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待的。请问,在一定范围内,你们认为无序的管理效率高,还是有序的管理效率高呢?大多数人会认为有序的管理效率高,本人也是这样认为的,那么很自然,建立有序的管理一定要先明晰各方的责权利。
4)一定会有一些人拿出科斯定理来质疑,为什么还需要从管理的角度考虑?在明晰产权后,进行市场化的运作不就可以了吗?因此,在此有必要对科斯定理进行分析。
A)科斯定理的描述:只要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本人认为这是对原文意译的结果,原文的直译并非如此,但本人认可这个翻译。
B)关键在交易成本。如果市场运行,交易成本是不可能为零的,并且市场运行达到最佳结果时,交易成本的大下也未可知,而本人认为交易成本可能是无限的。因此,将保护公共自然资源置于完全的市场运作下,代价将是非常昂贵,并且公共自然资源由于有其特殊性,而不能完全置于市场的运作。
C)科斯考虑到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提出可以通过合适的制度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使市场有效率运转。当把所有问题归结到制度上的时候,那本人就得出一了个重要的结论,就是你不能否认任何一个制度是无效率的,一个看似无效率的制度,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是非常有效率。你能说计划制度好吗?不能;你能说市场化制度好吗?不能。关键要看条件。
D)科斯把问题归结到了制度,从管理角度看,制度也非常关键。那么制定一个好的制度是可能的吗?本人认为是可能的,但并不是现在我们讨论的重点,在主题讨论帖结束后,本人会就一些问题提一些看法。
以上是对概念和理论的梳理。这样在保护我国自然资源的问题上,我们有了一个清晰的思路,就是要有一个清晰的产权,和一个好的制度。再结合上篇论述的保护不利的两个方面,我们就知道该做些什么。在下次讨论中,将分析一些难点问题。
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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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