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toddzhao在2005-12-12 17:00:48的发言: 先生开始说“凡工资(收入或支出)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人都是剥削者,凡工资(收入或支出)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人都是被剥削者”,接着又说“除按劳分配和救济分配等极少数分配规律外,其它分配规律都具有剥削性”,最后又说“该规律(按劳分配)的其它方面同样具有剥削性质,且说不清”。最终还是说不清,还是个“晕”。。。。。。
按照先生的说法,假如一个人出生在富裕家庭,那么他一出生就是个“剥削者”,是吧?
本文主要在于说明马克思给出的剥削判断标准太片面,并认为剥削的判断标准是多层面的。虽然文中没能讲清各个层面的标准是什么,各个层面的标准的组合关系是什么,但是已基本揭开了剥削有理和无理的面纱,为资本和货币中性论奠定了政治学基础。
“凡工资(收入或支出)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人都是剥削者,凡工资(收入或支出)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人都是被剥削者”,是从宏观层面以平均化规律为标准来评价的,我想教育平等论、遗产税等都是以平均化规律为标准而建立的,尽管他们并不知道平均化规律。依此,富裕家庭小孩就是个“剥削者”。
“除按劳分配和救济分配等极少数分配规律外,其它分配规律都具有剥削性”和“该规律(按劳分配)的其它方面同样具有剥削性质,且说不清”的对立我是注意到的,我在文中保留这个矛盾(还有矛盾)只在于留给有心人。
经济系统是混沌系统,用经典的线性思维方式看待经济问题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