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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对于大的公司来说,人才更重要;对于小的公司来说,人品更为重要。在此对公司大小之分的依据是:公司或组织是否有足够完善的制度、体系、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来防止个人主观因素给公司或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带来的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在对“人品”与“人才”抉择之前,我认为,无论是大小公司/组织,都应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公司/组织管理的对象究竟是‘人’,还是‘事’。”
如果公司/组织管理的对象是人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人力资源观把“人”作为企业资源的一部分,甚至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其中应该是得到充分重视而不是彻底打压的。如何正确有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成为公司的首要目标。
在这一背景下,“人才”这一概念是模糊的,每个人的才能都是相对的。标新立异,是为才;克己守则,是为才;活跃气氛,是为才;凝聚团队,是为才。至于公司具体需要哪一类的人才,难以一概而论。
而“人品”则较为清晰,即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
举个例子,相信大家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西游四人中谁对这个团队的贡献最大,为什么?”答案千奇百怪无需一一罗列。论降妖伏魔,工作绩效,悟空第一;论吃苦耐劳,团结团队,悟净第一;论幽默打趣,活跃氛围,悟能第一;而论志向坚定,目标远大,师傅自然第一。这四人各有各的“才”,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是他们四个?白骨精为什么不行?牛魔王为什么不行?一路上九九八十一难,难难都有人才,为什么他们不行?
我个人认为,最主要的答案是:无德。即“人品”差。
西游初始,组织规模小,制度不完善,八戒上班睡个懒觉尚可原谅,白骨精化缘的时候把施主给吃了咋办?悟空罢工回水帘洞天休个假尚可,牛魔王遇见一美人抢去豪赌了如何收拾。所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那么又一个问题来了:九九八十一难很多妖怪原先都是为天庭打工的,为什么天庭就敢用?
我个人认为,最主要的答案是:制度
小公司在发展的同时,应该不断完善自己对“人才”这一模糊概念衡量的标准,确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比加以引进。同时,更应该制定详尽的制度,让那些最无才无德的人,也必须克己奉公,无败德之机可趁。
那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管理学始于泰勒的科学管理,虽在之后发展中饱受诟病,但我十分认同其中之一观点:人士无法科学管理的,只有事,才能科学的管理!
如果公司/组织管理的对象是事
那么人的主观能动性将被大面积压制,主要体现在管理层决策的高度依赖和命令链的绝对执行。换句话说,管理层做好决定,员工按照已有的制度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举个例子(这个例子是我在一部影片中看到的,仅作比喻,若为杜撰,望海涵),美国监狱服刑期间,会要求犯人完成一定的体力劳动。这其中不乏枪支弹药的制作。服刑犯中,不乏滥用枪支杀人之徒,论“人品”,其败德之行当属一二。但即使是这样,监狱的“生产”也从未受此低劣的“人品”之影响。原因很简单:制度。监狱对每个犯人每日的工作量有详细的指标,狱警每天核算原材料与产成品的标准数量,“生产到户”。这再次印证一点:好的管理,应该是让那些最无才无德的人,也必须克己奉公,无败德之机可趁。
对于大公司来说,“人才”和“人品”这两个概念都应该是清晰的,但前者远比后者重要。古语云,千金易得,一将难求。这里的人才,自然是将帅才。而对大公司来说,他们的人才是什么,他们自然清楚,更应是为安身之本。而“人品”,必须交由完善的公司制度来规范,“人是永远无法科学管理的”,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官僚主义成本增加,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扩大,精力被高度分散,更应借助制度来规范“人”的主观能动性。
纵观跨国之大公司,上传下达,规范执行,无不如此。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在企业发展初期,个人的才能是企业进一步扩张的原动力;随着企业逐渐步入成熟期,个人才能逐渐被规范的制度所取代。
因为我认为,好的公司都应该适时地由对“人”的管理转向对“事”的管理,从重“人品”,到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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