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业务资产_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什么:代理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代理业务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业务进行的和受托贷款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321 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
(一)企业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
(二)以代理业务资金购买证券等,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客户”、“吸收存款”等科目。将购买的证券售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客户”、“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卖出证券应结转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
(三)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吸收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四)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清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什么:代理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1、代收代付业务。
代理业务中应用范围最广的就是代收代付业务,此类业务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每一家每一户。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结算的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的业务。如代发工资业务、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业务、代收交通违章罚款等。
代收代付业务的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泛。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代缴费业务,就是银行代理收费单位向其用户收取费用的一种转账结算业务,如代收电话费、保险费、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等。二是代发薪业务,就是银行受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委托,通过其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直接向职工发放工资的业务。
2、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就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同时还包括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
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银证通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等是银行开办的主要代理债券类业务。
3、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就是银行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属于兼业代理。代理保险业务是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最为广泛的种类。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要符合中国保监会2000年《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兼业代理人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兼业代理活动。
4、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5、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是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是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等等。
6、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就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业务,主要是指代理资金清算业务,如代理银行汇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