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李俊
4474 10

拯救中国经济必须废除新劳动法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6粉丝

学科带头人

3%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024 个
通用积分
0.0165
学术水平
110 点
热心指数
117 点
信用等级
62 点
经验
21426 点
帖子
878
精华
3
在线时间
78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3-23
最后登录
2020-12-31

楼主
李俊 发表于 2008-11-23 23:24:0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拯救中国经济必须废除新劳动法
李俊
    最近,石油跌破了50美元一桶,这意味着全球经济前景依然不明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下,中国经济是无法实现独善其身。为了防止经济下滑,中国给经济下猛药,出台强力措施拉动中国经济增长,各项措施涉及在2010年底前支出约4万亿元。一片欢呼声之中,股票和大宗商品市场上涨,但是好景不长,随之更多是质疑。积极财政无非就是把凯恩斯请进来,但是凯恩斯并非救世主。按照凯恩斯投资乘数理论,投资1元就带动社会5元的投资。政府花钱真的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吗?事实上,政府花钱挤压私人投资,最终导致整个社会产量是降低,因为挤压乘数效应一样在起作用。
    当前,中国经济困难应该比我们之前估计要严重,官方还是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困难。戴维 皮林(David Pilling) 在11月17日英国《金融时报》上发表《中国经济的真相》说到,“非官方证据表明,上月的产出有惊人的下降,比任何人几周前所能想象到的都要快得多。这儿有一家大型化学制品公司报告称,10月份订单减少了一半。那儿有一家广东工厂的老板,几乎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广东省堪称中国出口驱动型经济奇迹的引擎,那里有数千家劳动力密集型的工厂。”对于David Pilling的看法,我是完全同意。毕竟,我有一些朋友在珠三角打工,他们告诉我的情况,基本上就是这样。
     近日,官方发布消息,最低工资先暂缓。对于官方的决定,我是支持的,但是仅仅这样是完全不够的。我曾经指出,沿海地区企业破产,新劳动法起了不可以忽略的作用。新劳动法干预合约自由,企业裁员成本增加。比如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一个员工工龄10年以上,支付经济补偿就约两万元左右,因此企业就不轻易裁员。好像看来可以保护员工利益,但是仔细分析,其实双输的。经济繁荣时,企业不需要裁员,因此对某些规定来说,就会出现相对多余。一旦经济不好了,企业订单减少了,工厂实际上并不需要那么多工人。可是新劳动法却限制了解雇工人的自由,从而让企业两难其中。很多简单的道理,一个工厂需要300人,但是实际上却有1000人,那么工厂就必须承担多余的700人工资。有实力的企业,还可以挺过来,但是很多企业都无法挺住,最终破产了。
    拯救中国经济,我觉得应该从废除新劳动法入手。新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各种限制,给双方自由选择很大的折扣。订单多时,需要加班,可是加班时间却被规定死了,企业处理起来,增加了很多成本。经济萧条时,如果同意降低最工资、或者解雇部分工人,那么企业就能够生存下去。整个新劳动法就把企业规定成福利机构,要求其承担各种社会的责任。企业用人不能优化资源配置,硬是照顾所谓弱势群体。本来,这些工作都是企业责任,现在都强加上去了。
    面对全球金融风暴,中国应该采取自救,废除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法规。对于企业来说,需要的是灵活、富于弹性的工资合约安排,而不是人为方式固定工资教条。如果不再积极采取对策,那么中国经济将会陷入更加困难其中。
                                 2008年11月22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拯救中国经济 中国经济 劳动法 David 经济补偿 中国经济 劳动法 拯救

沙发
little1007 发表于 2008-11-24 10:03:00

楼主,我对你无语了。

藤椅
邱小村 发表于 2008-11-24 13:23:00
以下是引用little1007在2008-11-24 10:03:00的发言:

楼主,我对你无语了。

嘿嘿 呵呵

为中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而读书。

板凳
isoui 发表于 2008-11-24 13:40:00
贸易条件恶化,出口形势严峻,单靠压低员工成本是不可行。
倾向系统的看待这个问题,目前已经暂缓劳动法执行是底线,不大可能废除。

报纸
hwd99 发表于 2008-11-25 07:59:00
今年年初开始的物价上涨是进口原料,如石油、矿石等被国外资本家炒高导致价格翻番。此外,人民币汇率上升了15%,实际使出口商品价格上涨15%,同时,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带来远洋运输成本大幅度上升,这是出口商品销售市场受到影响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商品生产中,原料成本占50%以上,人工成本所占比例很小,平均仅40%左右,即使工资增加10%,商品价格仅增加4%,而10年来,实际民工工资都基本没有增长,增加率低于10%,国家一再调高出口退税,早已抵消它的影响,因此,工资增长根本不是商品出口市场萎缩的主要原因。而新劳动法不过是在保障普通劳动者权利方面增加了有利条款。

工资增长过慢,导致消费不足,生产过剩,才是我国经济发展遭遇危机的主要原因。

地板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8-11-25 13:44:00
以下是引用hwd99在2008-11-25 7:59:00的发言:
今年年初开始的物价上涨是进口原料,如石油、矿石等被国外资本家炒高导致价格翻番。此外,人民币汇率上升了15%,实际使出口商品价格上涨15%,同时,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带来远洋运输成本大幅度上升,这是出口商品销售市场受到影响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商品生产中,原料成本占50%以上,人工成本所占比例很小,平均仅40%左右,即使工资增加10%,商品价格仅增加4%,而10年来,实际民工工资都基本没有增长,增加率低于10%,国家一再调高出口退税,早已抵消它的影响,因此,工资增长根本不是商品出口市场萎缩的主要原因。而新劳动法不过是在保障普通劳动者权利方面增加了有利条款。

工资增长过慢,导致消费不足,生产过剩,才是我国经济发展遭遇危机的主要原因。

stupid~~~~

when the raw material price increase`~~~ what you should do~~~~~~~~~ try to make it more use effective, the other word, use less of it. similar~` to the workers.

espically for the cheap labour.  there is nth different between them and machine or raw material~~~

very simple miceco question~~~~~~~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7
beijin2008 发表于 2008-11-25 19:54:00

楼主我无以言对

蓝天白云

8
deltaatfr 发表于 2008-11-25 20:49:00

实证分析,规范分析。

新劳动法的推出旨在保护就业者利益,旨在中国就业市场规范化,旨在向国际规范靠拢,这些都是新劳动法的好的一面,积极的一面,规范的一面。非常有可能是这些规范经济的考量(政治考量除外)导致了在这个时候推出新劳动法。

但是从实证角度分析,这个法案最直接的经济后果是以牺牲外部人的利益来保护内部人的利益:失业上升(长期劳工市场摩擦加强,短期凯恩斯失业),劳工市场(以及连带的经济体本身)交易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所以对国民总福利的影响一定是负面的。现在的问题是,需要确定总损失的幅度是多少(包括经济体的短期的效率损失,在长期效率可能是提高的)。有时间而且有数据的话,其实可以做一个正式的模型分析,这样子就清楚了。这方面现有的模型不少。否则光是纯粹议论的话,其实并不能给出更多的信息。

“拯救中国经济必须废除新劳动法”,这个观点过了。无论废除不废除新劳动法,这都到不了“拯救中国经济”的地步。新劳动法的推出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推出的时间确实值得商磋---中国背上了本来可以不必背上的包袱。

9
elvis_sun 发表于 2008-11-25 22:33:00

未来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内部成本的激增而是外部需求的不足。

而外部需求绑架国内企业的深层原因是产能过剩,产能过剩的原因则是强制性储蓄造成内部需求的严重不足导致出口,而出口获益又促进投资,进一步造成产能过剩。所以每一次经济出现问题国内学者都直指扩大内需。

如果废除新劳动合同法,面对劳动力市场的供过于求,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得到劳动力,但内需市场必然更加低迷。目前的外需疲软也不是企业的出路。

在外需不振,内需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做的是利用投资这个工具,暂时“饮鸩止渴”,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启动内需增长的第一步,未来必定还会有一次深层次的经济波动,还会有一大批企业倒闭,最终使供需平衡。

10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8-11-26 07:47:00
以下是引用deltaatfr在2008-11-25 20:49:00的发言:

实证分析,规范分析。

新劳动法的推出旨在保护就业者利益,旨在中国就业市场规范化,旨在向国际规范靠拢,这些都是新劳动法的好的一面,积极的一面,规范的一面。非常有可能是这些规范经济的考量(政治考量除外)导致了在这个时候推出新劳动法。

但是从实证角度分析,这个法案最直接的经济后果是以牺牲外部人的利益来保护内部人的利益:失业上升(长期劳工市场摩擦加强,短期凯恩斯失业),劳工市场(以及连带的经济体本身)交易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所以对国民总福利的影响一定是负面的。现在的问题是,需要确定总损失的幅度是多少(包括经济体的短期的效率损失,在长期效率可能是提高的)。有时间而且有数据的话,其实可以做一个正式的模型分析,这样子就清楚了。这方面现有的模型不少。否则光是纯粹议论的话,其实并不能给出更多的信息。

“拯救中国经济必须废除新劳动法”,这个观点过了。无论废除不废除新劳动法,这都到不了“拯救中国经济”的地步。新劳动法的推出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推出的时间确实值得商磋---中国背上了本来可以不必背上的包袱。

前辈, 这连有一个关键, 就是这个长期效率的提高, 到底需要一个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完成.  就一个总体和一些国家历史说明白,劳动素质和生产效率越高的国家和地方, 并且存在充足资本供应, 这样的话这个时间就越短.

但是劳动合同法让人无奈的关键是在于影响了 用工的自由.  在一个工业社会里面, 劳动力不外过就是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 这个要素的价格上升, 就自然会想办法节省, 或者减少需求. 而提高了解雇成本,无限期合同, 就是等于把原本的变动成本转化成固定成本.....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