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力公司公共事务是民主管理
就按主流经济学家推崇备致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曾经有过报道,出国到某资本主义国家ZF机关实习的官员回来介绍,无意中提到该国家的电力公司公共事务由电力公司管理委员会担任管理,管理委员会八名委员由这个地方的公众定期选举产生,并且受质询制的监督,电力公司管理委员会不会随便花钱,能做到廉洁高效.
无论什么国家,总是有公共事务及其管理公共事务的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管理者如果不是定期换届选举产生,没有质询制对其进行监督,那么,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岂不成了少数人的地盘,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没有质询制对其进行监督,由少数人想怎么样的话,不正之风就会司空见惯,腐败问题也会屡屡发生.这里,这个单位,管理者的权力没有质询制的监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成了近似于帮会组织内帮主与帮会成员之间的关系,管理者可以说一不二,被管理者只能唯命是从,如果利益受损,只能忍气吞声。
如果这样,这里存在的腐败与专制问题,正是因为掌握单位公共事务管理权的人不是单位公众选举产生,又没有质询制对管理者进行监督,造成单位公共事务和单位公众权益受损害,为“公有不如集体、集体不如个体”获得得了理由。
在中国,把国有企业变成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的公共事务变得复杂化了。这是主流经济学家为国有企业管理者侵占和掠夺国家的也是人民的财产间接地化国有为私有的一个办法.国有企业如果实行民主管理,发展会更好,庞大的职工群体就业稳定,是国家稳定的盘石.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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