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role的I.O教材中讨论了:
垄断厂商无法主动改变产品质量,且同消费者一样对于产品质量具有不完全信息
(此时供需双方对于产品是否“match”具有不确切信息)情形下的两期定价模型(消费者一旦第一期购买了商品
则在第二期知悉商品质量信息)。
其中,在首先考察了供需方均为短视时的上述定价问题的基础上(这时厂商虽然第一期定价低于第二期定价,但
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始销优惠”(introductory offer)),作者简短论述了当双方均非短视而关注各自在整个
两期内的折现收益时,类似上面短视情形,厂商也无动机在第二期相对降低价格以吸引新顾客。
请问:最后这句结论如何说明?没想得很明白。。。关键是,在非短视而动态考察的框架下,双方的策略相比于
短视情形有何重要区别?
请达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