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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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原创]价值事实与价值判断的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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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8-11-25 20:44:00
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1-25 10:46:00的发言:

古典的经济学理论是不讨论财富以及具体使用价值的,所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也不讨论所谓的“使用价值”。

所谓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效用论,仅仅是新古典主义的消费者理论的一个方面,逐渐走向末路的东西。有时间你看看凯恩斯以及新剑桥学派的理论吧。

这是你个人的见解!你把我的理论搞清楚就知道这些学派的理论的局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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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25 20:52:00
欢迎先生针对我的价值观点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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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25 21:23:00
以下是引用林汉扬在2008-11-25 9:08:00的发言:

 

比如,在人类不知道有氧气这种东西以前,人们每天理所当然的在呼吸着空气中新鲜的氧气,也不可能知道自己这时正在呼吸着空气中氧气来维持他们的生命。 不可能去认可氧气对于自身身体的作用是正还是负。

请问:这新鲜的空气中的氧气相对于人类而言,是否有价值?

答案:当然是有价值,没有任何疑问!因为,氧气对人类的价值事实是维持他们生命的价值事实,氧气对人类的价值事实不因为人们对氧气的认可、判断有任何变化而改变,也不因为人们的判断有任何变化而改变。但是,这种价值是生理上客观的没有被人类认知的价值,它与已经被认知的可以判断的其它物与人价值关系不同,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潜在的没有被人类认知的客观价值,它们时时刻刻的在与人类发生着没有被人类认知到的客观价值,人类不能因为没有认知到它们对自身的价值事实就说它们没有价值!

难道我们能够说以前的人类不知道有氧气有价值,所以,氧气对他们没有价值?

林先生直接举一个例子就足够了,不需要写那么多!

请问先生:你的请问是在问谁?如果是在问我,那么我属于不属于人类?如果属于的话,我已知道氧气对人类有价值了,所以我会回答有价值!如果我属于你说的那些还不知道有氧气这种东西的人类的一部分的话,我会说不知道!

另外,先生认为你说的这个例子是不需要判断就可以得出有价值的例子吗?我觉得还是需要判断的呀,只不过不是由当事人判断的,而是由身为他们后代的现代人类做出的判断而已!

最后,还是要求先生直接举一个不需要判断就可以得出有价值的例子!举例即可,不需要做太多解释!欢迎继续!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2789-1-1.html1

我们是不能说!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它有价值了!但他们就不好说了,他们完全可以说氧气对他们没有价值!因为他们连氧气是什么都不知道,去哪里谈氧气的价值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2789-1-1.html1

我把那边的两个回复也引过来了,有时间的话一起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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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8-11-25 21:27:00

谁是客体谁是主体?效用是谁对谁的效用?

你最好举一个具体点例子!这次我不想再跟先生咬文嚼字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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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8-11-25 21:32:00
以下是引用没学经济的高手在2008-11-25 13:12:00的发言:

    楼主这个贴子写得不错。值得一顶。

    把价值归于一个判断,显然是远远偏离了现实。

    把价值的各种复杂关系仅仅归于一个人的简单判断是十分幼稚的。

    归于判断这条路,对价值定义来说是不会成功的。

还只有先生算是明白人!说的这么清楚的帖子,有人还是没有看明白!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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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25 21:39:00
以下是引用林汉扬在2008-11-25 21:27:00的发言:

谁是客体谁是主体?效用是谁对谁的效用?

你最好举一个具体点例子!这次我不想再跟先生咬文嚼字了!呵呵!

评价者是主体,被评价者是客体!效用是客体对主体的正作用,也可以说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

抽象的定义,我不想具体举例子!先生可以举例子来反驳!希望先生不要过早的呵呵!

欢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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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8-11-25 22:03: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11-25 21:23:00的发言:

林先生直接举一个例子就足够了,不需要写那么多!

刘先生啊!我的主贴不是已经说的够清楚了嘛!你就只是引用这部分?

请问先生:你的请问是在问谁?如果是在问我,那么我属于不属于人类?如果属于的话,我已知道氧气对人类有价值了,所以我会回答有价值!如果我属于你说的那些还不知道有氧气这种东西的人类的一部分的话,我会说不知道!

刘先生啊!你这样说是违背你自己定义的“绝对价值”的!先把自己的“绝对价值”搞明白咱们再来说,看来,我可能比你更加理解你的所谓“绝对价值”!呵呵!

另外,先生认为你说的这个例子是不需要判断就可以得出有价值的例子吗?我觉得还是需要判断的呀,只不过不是由当事人判断的,而是由身为他们后代的现代人类做出的判断而已!

呵呵!你可真是钻牛角针!假设:如果现代人类不是他们的后代,而是外星人的后代,你又如何说?

如果,亿万年之后我们也灭绝了,你又会如何说?

最后,还是要求先生直接举一个不需要判断就可以得出有价值的例子!举例即可,不需要做太多解释!欢迎继续!

如果你把价值判断定义为价值,先指定是谁在判断或者判断者的参照系我们再讨论;我的价值包括价值事实与价值判断的关系,一句话我不想再跟你没头没脑的谈什么是价值!

我们是不能说!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它有价值了!但他们就不好说了,他们完全可以说氧气对他们没有价值!因为他们连氧气是什么都不知道,去哪里谈氧气的价值呢?我把那边的两个回复也引过来了,有时间的话一起讨论一下!

上面你说:“我会说不知道!”现在,又说:“我们是不能说!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它有价值了!”,我觉得先生好像表达有点一时一变,对自己的定义一会儿说应该这样,一会儿说应该那样,最后又说应该还是原先那样,这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体现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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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8-11-25 22:12: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11-25 21:39:00的发言:

评价者是主体,被评价者是客体!效用是客体对主体的正作用,也可以说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

抽象的定义,我不想具体举例子!先生可以举例子来反驳!希望先生不要过早的呵呵!

欢迎继续!

你说这些话时自己是主体还是客体:“请问先生:你的请问是在问谁?如果是在问我,那么我属于不属于人类?如果属于的话,我已知道氧气对人类有价值了,所以我会回答有价值!如果我属于你说的那些还不知道有氧气这种东西的人类的一部分的话,我会说不知道!

我们是不能说!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它有价值了!但他们就不好说了,他们完全可以说氧气对他们没有价值!因为他们连氧气是什么都不知道,去哪里谈氧气的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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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1-25 22:15:00
如果先生喜欢在说完话后,就来一个呵呵的话,我就要质疑先生的人品了!我也怀疑我是否应该和先生继续讨论下去了!希望先生能够注意一下!如果可能的话,明天再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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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8-11-25 22:40:00
先生是这样来质疑我的人品的吗!不是吧![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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