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看一下如下论证:
即使是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时期划分标准,《资本论》所主要论述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1.马克思认为,如果“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那么就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现在,让我们离开鲁滨逊的明朗的孤岛,转到欧洲昏暗的中世纪去吧。在这里,……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资本论》(一)94]
“把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直接当作社会劳动时间,……这样一来,……资产阶级生产的基础也就会消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3卷75]
“产品始终直接就是货币——这种想法同资本的本性相矛盾,所以也同大工业的实践相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下43-44]
但是,《资本论》中的工人活劳动创造价值论,所依据的前提恰恰是:工人的“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
“要假定所用的劳动时间只是一定社会生产条件下的必要劳动时间。"[《资本论》(一)213]
2.马克思认为,如果“为自己的劳动和为地主的强制劳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明显地分开的”,那么就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在徭役劳动下,服徭役者为自己的劳动和为地主的强制劳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明显地分开的。”[《资本论》(一)590]
但是,《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论,所依据的前提恰恰是:劳动者为自己的劳动和为别人的劳动在“时间上”是“明显地分开的”:
“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资本论》(一)221-223]
“维持一个工人24小时的生活只需要半个工作日,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工人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资本论》(一)219]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第一部分:马克思讲的中世纪的劳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都是个别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因而不存在价值生产,只存在使用价值生产,但资本主义却存在价值生产。因此,价值生产是“一定社会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这里有什么问题?
其次,地主剥削农民是空间和时间都分开,而资本家剥削工人却只是在时间上分开,这有什么问题?
自己不懂,还在胡批!居然也能糊弄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