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道德与独立性是非常重要的,是其立身之本,行业协会或立法机器应对严重违反道德的现象严历处罚,不过我知道在中国实际上是行不通的。
如注册会计师挂职现象,首先此种行为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严重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这必然导致其服务质量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并毒害了注册会计师群体的职业道德基础。是非常严重的违反道德行为。
对此类行为,我认为应追究事务所及其所长、实际投资者、挂职者的责任。对事务所,应吊销其执业执照并罚款。对所长及挂职者应吊销其执业资格。对实际投资者,应罚款并行业禁入,并将其个人列入诚信档案。
协会或其他监督方可采取主动与被动二方面的方法对此类行为进行追责。
主动方面,应定期、突击(循环)抽查在职注册会计师本人,询问底稿内容,(当然指其签章部分)找出挂职者。
被动方面,应建立举报重奖制度。将罚款收入分50%做为奖励金。
此例中实际投资者与所长是最恶者,应重罚,挂职者及相关人员实际是受害者(有过错),应轻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