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6年底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中即指出“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并详细阐述了所要重点研究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成员资格、存款保险的基金来源、最高赔付限额、费率制度安排等细节问题”。
2008年11月26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张建华在出席“第十四届两岸
讨论的问题:
现在是否是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佳时机?
我觉得目前应该不是中国讨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佳时机,理由如下:
在世界性的危机中,很多国家已经采取非常措施,扩大存款保险赔付的限额,甚至有国家公开宣称对所有存款进行赔付,以提升存款者信心,避免破坏银行流动性,维护金融稳定。中国的情况是,尽管一直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公认政府担保也从来不是问题。在此种情形下,其一,出台规定保险赔付限额是否不利维护存款者信心,对稳定金融市场不利;其二,在金融机构目前的处境并不好的情形下,投保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费是否加重金融机构负担,恶化不利情形;其三,赔付限额、风险差别费率等的确定是否能够合理,是否会受危机影响而设定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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