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 发表于 2015-9-25 21:08 
楼主触及了实质性的问题,斯密及斯密之前之后人们就“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进行区分的言论,即便不说 ...
其实,使用价值与效用是有区别的,间接效用转换成直接效用我认为因为不具有价值意义,不如使用价值更为合理,因为人的目的旨在增进价值,其实还是使用价值。当然,我此处的使用价值并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使用价值,马克思的使用价值就是在效用的意义上应用的。没有使用价值的效用人们是不会追求的。劳动从本质上讲就是人们有目的的活动,他们不只是追求效用,更是追求有价值的效用。
对于你所说的物质主义的质疑,你应当可以看出来,那是对斯密和马克思所谓生产性劳动批评的应用,或者说是一个铺垫,而后来真正的使用价值包括所有的使用价值,包括任何劳动形式。
其实,所谓的寻租那只是对分工理解狭隘的结果,当然,分工不可能很完美,什么时候都会有人寻找机会从而过分抬高自身劳动的价格,商业还被认为是欺骗呢?即使是人们的实际劳动,人们也总是想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努力寻找最高效的工具,最高效的手段,其实也是一种寻租形式,但这是人类进步的表现。
对于生产使用价值也不能够只从效用或正价值上来看,或者不能够只从结果上来看,如果那样,很多劳动都不是生产的。他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使用价值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我们要通过法律秩序规范劳动者,减少无益劳动,杜绝负面劳动,增加正量劳动。第二、同时劳动关键的要看目的,而不只是看结果,旨在能够增加使用价值的都是劳动,即使他没有获得正的收益。第三、劳动什么时候都是对个人主体来说的,我上面已经有明确阐述,而不是对别人,对社会来说的。对自己具有生产性,对别人可能就不具有生产性,而对社会则不一定具有生产性。
关于效用和使用价值概念和区别我有卖文论述,请批评指正: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1abdc401000b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