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2-6 0:27: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2-5 13:07:00的发言:劳动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得到劳动结果的人类活动过程,另一方面是人对这个活动过程的认识。
比如,你爬上树,找到一个苹果,把它摘下来,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客观上的你的劳动。
另一方面,你把这个过程和苹果联系在一起了,即苹果是过程的体现,其中蕴含着你的爬树过程。
于是,苹果是你爬树的结果,苹果蕴含着你的爬树。
所有的产品都是蕴含着人类的这一个过程的,比如爬树、比如浇水、比如收割、再比如你在纸上写写划划。
所谓价值就是表现商品的物中蕴含着的人类活动的过程,无论这个过程是爬树也好,浇水也好,收割也好,在纸上乱涂乱画也好,或者是站在一个高台子上乱喊乱叫也好,或者是在铁疙瘩上摆弄几个按钮也好。
能够得到对人类有用的结果的人类活动的耗费,就是劳动。
楼主的第一句话是不是对劳动的定义?如果是,恐怕这样的定义有问题。因为逻辑学规定,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所以,劳动这个词不能出现在定义项中。
最后一句是不是定义?如果是,那么睡觉是不是对人类有用的结果的人类活动的耗费?睡觉是不是劳动?
另外,如何判断“有用”?一个人类活动今天看来没有用,但未来有可能有用的活动算不算?比方说研究歌德巴赫德猜想,即使研究出来,今天也不知该怎么用,甚至不知道到那天才会发现有用,甚至直到人类灭绝那天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用,但有可能某一天发现有用。那么研究歌德马赫的猜想算不算劳动?
如果研究歌德巴赫德猜想算劳动,那么是否还存在绝无可能对人类有用的人类活动呢?
劳动是人的所有自主的活动。睡觉当然是劳动。睡觉和下地干活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在哪里?我想,在满足人的需要这方面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劳动包括劳动目的和劳动过程。劳动满足人的需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劳动过程本身可以满足人的需要,比如睡觉,游戏,聊天;一种是通过达到劳动目的来满足人们的需要,比如,交换,生产(即以前劳动论所认为的劳动)。我们不妨把后一种称为狭义的劳动。从狭义的劳动来看,只有劳动目的实现,劳动过程才会有用。
对于研究歌德巴赫猜想的人来说,不仅劳动目的于他有用,更重要的是,劳动过程于他也是有用的。这种有用不是基于你的判断,也不是基于我的判断,只能基于他自己的判断。
我们坐在这里讨论,或者于大家,于这个世界是毫无用处的。但于我们自己,却很乐意这样去做。因为,这个过程,我们认为有用。
另外,要强调一点,任何劳动都是以劳动者个人的目的为目的的,任何满足他人的劳动,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
一个人只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分配自己的时间,进行各种活动。如此而已,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