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事务所是干什么的_审计事务所的审批程序和违法处理
审计事务所是干什么的
审计事务所接受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委托,承办审计查证、咨询服务业务。
(一)审计查证
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查证业务,包括以下事项:
1.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的查证事项;
2.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
3.注册资金的验证和年检;
4.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的验证;
5.建帐建制,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
6.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查证业务。审计事务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查证业务,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办理的,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执行。
除此以外,审计事务所根据政府的规定,办理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审计事项。
(二)咨询服务
审计事务所的咨询服务业务,包括以下事项:
1.经济管理咨询服务。
2.培训审计、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管理人员。
3.担任审计、会计咨询顾问。
审计事务所的审批程序和违法处理
审计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成立审计事务所,根据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规定,应当遵照以下主要程序办理:
(一)经当地审计机关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审计机关审查批准。
(二)经过批准成立的审计事务所,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始得营业。
审计事务所的违法处理
违法处理,是指对违反《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的处理。社会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国家对其实行管理。审计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办理社会审计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保守秘密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利、泄露秘密。对于其违法行为,则实行处理。违法处理包括对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审计事务所违法的处理
对于违反审计署《关于社会审工作的规定》的审计事务所,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其性质、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分。
责令审计事务所解散的程序是:首先经该所的主管审计机关提出建议;然后由批准成立该所的审计机关作出决定;最后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对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违法的处理
对于违反审计署《关于社会审工作的规定》的审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由审计事务所或者有关主管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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