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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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制是一种剥削制度,按劳分配是这种剥削制度的具体体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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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5-10-17 10:11:44
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0:04
如果你的观点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的分歧就很少了。但是在这里 存在着一个问题:利润由劳动者自己来 ...
名义上的东西,实际上可能是另一种东西。


搞学术,搞思维,必须分辨清楚名、实。


有人说,这是马-------------你不要跟随着,也去叫马。还去说,这马的鹿角太长,影响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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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1:16:20
       在国有制中,国家取得和分配利润的依据是国家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而劳动者名义上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实质上不拥有它们 。因为他们没有获得利润,也不拥有利润的分配权。如果劳动者能够获得利润,那么劳动者就必须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是这样一来,国家就成为生产资料的非所有者,从而利润就不是国家的财产,而是劳动者的财产。因此提出让国家来分配利润是荒缪的:既然利润不是国家的财产,那么国家有什么权力来分配利润,并剥夺劳动者分配利润的权力。所谓的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不过是一种借口。这种借口所要达到的目的是让国家官僚获得分配利润的权力,从而使得他们能够从中捞到部分的利润,从而实现对劳动者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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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1:37:54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1:11
用于公益事业的当然是国家分配,否则发给个人也要继续纳税吧?
公益事业之余劳动者发奖金。
      你知道所谓的必要的扣除来自哪里?它来自于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而马克思所说的必要的扣除不仅仅是你所说的维持社会运行的公益支出。
    你认为按劳分配的官方的解释就是马克思的社会收入分配的原理了吗?这是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的通病。明明自己所实现的与马克思的经济学原理存在着差别,却偏偏说自己的实施的措施来自于马克思。例如,马克思从来没有说什么按劳分配,他们却要说按劳分配是马克思的理论。

   奖金是什么?奖金实质还是工资。这么说你就推翻了前面所说的,劳动者应当获得利润这一说法。

   你还是看看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的六项扣除,再来和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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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10-17 11:42:34
楼主啊,有几个人在故意回避你的问题:
      你在强调:
            企业分配的时候没有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完全分配给劳动者,企业有依靠按资分配预留的利润就说明不是按劳分配;
      而别人则完全不看你说什么,完全不面对你谈论的这个时候的分配关系,一直说着:
            只要企业预留的那部分没有分配给劳动者的那部分利润有个名义就够了,不管这部分内容在资本家那里叫什么,在这里都是另外一个高大上的名义,比如必要扣除。。。然后改下按劳分配的定义就好了。

公有只是张画皮,真正要明白这个问题的人早已经明白,不愿意”明白“的人则是一个劲的绕圈子,你再强调你的问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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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1:54:32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1:51
企业赚了利润给劳动者发奖金,那么发奖金就是发利润,
你说奖金就是工资,也可以,但那也只能说明,利润 ...
     那么你就不要和我说什么按劳分配的官方解释了,因为这些官方解释据那些马克思主义学者来说,都是来自于马克思。

46
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2:17:10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1:51
企业赚了利润给劳动者发奖金,那么发奖金就是发利润,
你说奖金就是工资,也可以,但那也只能说明,利润 ...
      无赖毕竟是无赖,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易。

   

47
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2:40:06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2:23
傻逼就是傻逼,永远开不了窍。
      看来,你认为自己聪明绝顶咯!你的所谓的聪明不过是一种耍无赖的聪明!

48
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3:19:40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2:53
聪明绝顶不敢说,比你强十万八千里。
       你就不要谦虚了!聪明绝顶就是聪明绝顶!不说别的,在这个论坛上,有谁比你“聪明”!任何人在你面前都是所谓的“傻逼”?

49
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3:51:17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3:44
做人要低调。
     看来,你不仅聪明绝顶,而且还懂得一些道理:知道做人要低调!进而将这些道理贯彻到自己的“行为”中!

50
zhuxiang 发表于 2015-10-17 16:15:52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7 15:36
必须的。
      你居然还说什么必须的,足见你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特有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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