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由于历史的原因,北海一直没有专业的海事码头,严重影响海事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证海事职能的正常运行,提高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更好地改善民生,保护渔民、海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北海海事局按照上级部署在北海地角大王宫附近海域建造专门的海事码头,但渔民担心北海地角镇的这最后的一片海滩在码头建成后被污染,所以屡屡加以阻挠。此间,北海海事局局长庞文运介绍,该海事建码头并非作为私人或商业用途,系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为了最大限度尊重民意,照顾地角民众对于沙滩的感情,满足其对于保留沙滩的诉求,今年5月已对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据庞文运介绍,项目方案调整后,占用沙滩长度从100米减为20米,填海面积从9600平方米减为4000平方米。码头建成后仅用于停靠海事执法船艇和其他公务船艇,不用于其他营运船舶靠泊。可形成渔民小艇的避风良港,对周边环境、民俗景和居民休闲都不会产生影响,反而通过建设使得沙滩和周围环境更加美化。
通报还指出,9月10日至11日,北海地角部分民众两次聚集对位于地角大王宫前海域的海事码头施工项目进行阻挠,致使工程停工。10月15日上午,北海海事码头项目恢复施工,30名地角民众再次进行阻挠,致使多名执法人员受伤,导致工程再一次停工。公安民警随后将何某连、李某华、徐某辉、李某英等数人强制带离现场进行审查。
关于这篇报道的详细披露见《广西民众连续3天聚集阻挠码头建设现场》(http://news.ifeng.com/a/20151018/45528775_0.shtml#p=17)
据以上摘录的ZF的这个解释似有“以权为己”的嫌疑:
1、渔业滩涂和渔场先而有之,并且已经有关部门确定为渔业资源的权属。即使是“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也要尊重法律的尊严——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交通部也要与国土部和农业部进行协调沟通。
2、“公益项目”这个名词不能滥用。这个码头无非就是海事局所用,权属也归海事局。只能算是ZF自用地,那就谈不上“公益”二字。首先,海监局不是军事机关,海监局应该了解涉及法律和渔民的权益和诉求,与村民沟通协商才行。交通部本身没有土地审批权,没有这个权利,也就没有在这个地方修建码头的审批权。如果想从方便自己,降低码头工程造价,那也是业主广西海监局或者交通部与设计单位需要协调的事。
3、任何码头都有个污染的问题。你尽管改为只占用沙滩20米,但船舶的油水污染排放可没有“只污染这20米”的“自我能力”的保证。况且这海监码头设计就没有考虑污染处理设施。附近就有大港,为什么就不能协调一下放下海监的的几条小船(那里原本就有港口防污设施)?这个报道自始至终就没有提及海监码头工程的“项目环评”问题,匪夷所思。
4、自己说不清法律依据和项目的合法性,动不动抓人说轻了是统治主义的思维,说重了就是“非法乱政”。国外“码头共用”多得很,山东青岛港早就有大港和小港之分,海警、水警与海洋运输和海洋渔业船舶相安无事,为什么广西的海监就那么特殊?既然调整了方案,这就说明原来交通部的立项就存在问题。说句不中听的话,杨传堂部长原本是共青团的政工干部出身,对大交通并不懂。这次的码头纠纷说到底,还是统治主义经济思维在作祟——交通部自家的小团体利益使然。海监就必须要有“专业码头”吗?照此类推,那些许许多多的水警区、海上派出所、海洋局、航天部之下的企业研究部门只要用船就要有独立的专业码头是吧?照此类推,我们各路神仙还要重复建设多少船舶补给设施?老百姓的银子就是这样琢磨着画的吗?
5、“中国的海岸足够长,容得下这个海监码头”。这种码头规模不大,要求不高,因此即使是见所谓“专业码头”选址也并不困难。问题在于:一是不具有军用码头的特殊性,二是没有特殊船型,三是没有频繁的装卸作业的需要?你要什么专业码头,难道仅仅是为了你的海监身份?你不出航,没有补给作业,就在锚地带着,这是港口船舶驻留的惯例和规矩。即使是人员上下船船上不是也有交通艇吗?别的船行,你海监局为何要搞特殊?所谓专业无非就是脑子里的“特权排场”意识在作祟。其实海监与城管的职能性质是一样的,为什么非要占用这个渔民仅有的渔业资源呢?中央三令五申:不能强征强占。这个码头连“合法依规”的问题都没解决就强行施工,擅自动用警力。不知道这“合法依规”在广西和交通部是怎样认识的。看看这篇报道的口吻,城里人就都知道行政行为来路是哪里,所谓“联合执法”不过是“利益关系的勾结”而已。广西的“蒋干之嘴”由此可见一斑。由此想到,在中国,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宪法的意识和群众的意识更要补课。
6、最新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昨天发布了11份第二轮专项巡视的反馈报告。其中包含不少“猛料”:交通部被查出有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揭露民用航空局一些部门存在航线航班时刻搞权力寻租等严重的行业性腐败问题。中央巡视组反馈称,交通运输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案件时有发生,“靠交通吃交通”现象突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据介绍,交通部的一些单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对违纪违法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执纪问责不到位,个别基层单位还发生群体性腐败。同时,违规使用交通专项资金,条子工程、关系项目多,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滞后,行业重大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层层经商办实体,为小团体谋利,有的社团组织依托行政权力充当“红顶中介”,开展市场推广、评审或培训等工作,违规收取巨额费用,获取垄断收入,扰乱市场秩序,滋生腐败问题。(本条消息最新来源: http://news.ifeng.com/a/20151019/45597842_0.shtml )
由此可见,不能排除交通部属下的海监局与地方政府勾结“以权谋私”“霸占民生”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