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本来就是双重的。尽管这双重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两个方面本来就具有不同的意义,在研究中只能分别加以考察,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第二重的社会必要劳动还是有所交代,因此,不存在什么打补丁的问题。
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在楼主所引的那段话之前,马克思已经有过明确的交代:“所以在研究这个价值的本质时,我们完全不用谈供给和需求对市场价格发生的那种一时的影响。这点无论对于工资来说,或对于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来说,都是一样的。”(16卷131页)因此,马克思所说的“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中的“价值”,尽管还是一个其本质尚未得到揭示的概念,但它已经是在供求平衡的条件下、即排除了社会需求变动的一时影响条件下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