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篇文章评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扩围,说央行这一举动是变相QE,是印钞投放基础货币,是违背了法律的,这个本来必须要人大通过的,但是通过这样变相QE,就规避了人大的审核。如果上面都这样变相投机,那下面更会不择手段投机了,可见中国的法制精神是多么的薄弱,法律可以随意的践踏和规避,用形式上的合法掩盖本质上的违法,法治之路在中国任重道远。
我有疑惑:1.央行这一举动算不算变相QE?
2.投放基础货币需要人大审核吗?哪个法律具体有规定么?
3.这种行为能否说明中国的法制精神薄弱?是否还有其他例子可以说明。非常感谢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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