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招,等边际准则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 第五招,等边际准则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
昨天晚上又仔细地《经济学》的第五章,看到里面有关于等边际准则的地方,跟我在文章中所说的优先度很相近,所以特别想拿出来说说,不妥之处请见谅。
先说优先度。优先度全称叫做新增满足优先度,是满足程度在以价值量为自变量的情况下的导数,表示满足程度随价值量变化的斜率。优先度越大,则新增加的满足程度的速度越快。
优先度公式为:
Y=dM/dJ=-dX/dJ
其中Y表示优先度,M表示满足程度,X表示需求程度J表示价值量。
而等边际准则中,说每一美元获得的边际效用相等,也就是说单位货币量获得相同的边际效用相等。假设某一种需求的边际效用用B表示,货币用G表示,则可知等边际准则中任意一种需求的等边际效用为:
D=dB/dG
然而在第三招中,我有说到边际效用等于需求程度的2倍,又假设价值量与货币量成正比,即
B=2X且G=kJ
则可以得到优先度与等边际准则的关系,
k D=-2 Y
这个关系说明等边际准则就是“等优先度准则”。
等边际准则说当每一美元的边际效用相等时总效用最大化,那么当优先度相等时又有什么意义呢?看过我的文章,你就会知道,这是按劳分配的必要条件!所以说我的文章决不是空穴来风,而是言之有物。这是等边际准则的合理性一面。
等边际准则的不合理一面,是被价格论限制住了,当等边际准则突破了价格论回归到价值论时,等边际准则就会转化成为等优先度标准,从而转化成为按劳分配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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