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国,B国,A国独资企业C,企业D(系A国与B国合资企业),企业E(B国独资)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1.C与D之间存在买卖契约,D与E之间存在买卖契约,C与E之间无任何买卖契约;
2.后来C经营不善,但是B国为发展本国企业E的目的,要求两国合资的企业D向C提供贷款,形成债务关系;
3.C继续经营不善,D企业继续提供贷款,但是已经无力单独支持,于是B国ZF出面,由财政部下拨资金,经B国银行G借贷给D,再由D借贷给C
问题:从法律意义上讲,C与B国存在债务关系吗?或者说,C到底和谁有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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