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19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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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劳动力的概念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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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9-2-7 12:39:44
zhuxiang 发表于 2019-2-7 12:25
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一方面是具有一定体力、智力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也是消费过程,是 ...
重申:不存在简单劳动、复杂劳动,不存在体力劳动、脑力劳动

脑力运行和人类劳动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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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11-6 13:19:05
生产力,是生产者的劳动力,即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是劳动产品的种类、效率,是广义人类生产的过程当中,已经生产、可以生产的广义人类产品的质和量。

劳动,人类劳动,是生产力的运行过程,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是劳动者与自然界的互相作用过程,是人类劳动者他们的自身驾驭利用之下,人工物和自然物它们的自身运动过程,是人类获得人类力量和人类产品的过程。

换言之,人类劳动,这也是人在动,也是物在动,也是人和物的互相作用过程。

劳动=劳动着的人员*钟表时间=一定种类产品的出现数量=劳动这个时间过程,
劳动力=产量/钟表时间=(劳动着的人员)=(人员的劳动着)=劳动生产率。
劳动=劳动生产率*钟表时间,劳动就是一定钟表时间上的劳动能力。
劳动力=劳动/钟表时间,劳动力就是一定钟表时间上的劳动、产品。


那么,劳资交换当中,双方交换的对象是什么?
这买卖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同时也是劳动者的劳动力,都对。一体二面,视角不同。
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中。劳动力,是使用中的劳动力,包括已经的使用,预期的使用,可能的使用,将要的使用。
劳动,一方面看是人类他的自身活动,一方面看是产物它的出现过程----而它出现的种类效率、质和量是他的劳动力。


那么,另外来看,另外来说,劳动作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这两者的互相结合互相作用,则在人类世俗的法权法理看来,它是无主的,劳动属于双方,不属于一方。或者说,劳方仅有劳动力,仅是将要与生产资料互相结合互相作用之劳动力的货主,出售的也是劳动力,不是劳动的货主,无权拥有劳动,而资方仅有生产资料,提供了和劳动者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的生产资料,是生产资料的货主,资方也不是劳动的货主,也无权拥有劳动。
所以,劳资之间的交换,也是劳资对劳动的分享--------双方分割了劳动:劳方是工资,资方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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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11-6 13:49:04
在劳资交换的时候,在劳资交换的瞬时,

劳动者有劳动吗?没有。能拿出来劳动这个东西吗?不能。
劳动者拿出来的,也不是身体,不是肉体。
劳动着能拿出来的,是劳动力,是结合能力,活动能力,是将要释放出来,使用出来,去和生产资料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的东西。
比方来说,劳动者拥有的,能拿出来的,就是个比划,比划着拉面,比划着绣花等等,确实是有劳动的本事,劳动的能力啊。

那么,劳动也不是资方所拥有的东西,不是资方具有法权所有权的东西,不是资方能充当货主的货。
所以,才有劳资谈判等等等的事情。

总之,劳资的交易,资本的剥削,那就是劳动的分享,劳资的分享和合作。大家要搞好分享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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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11-6 19:23:15
一个挑夫,在大街上揽活。那么,这个挑夫出售的是产品(劳务服务)。也可以说,这个挑夫出售的是劳动。
一个农民,在市场上出售粮食。这也可以说,农民出售的是种植耕作的劳动。
一个理发匠,在市场上揽活,这可以说,理发匠出售的是剃头这种劳动,
泥瓦匠在市场上揽活。可以说泥瓦匠出售的是盖房打墙的一段劳动,可以说是(一段时间的)盖房打墙的能力作用。
以上,出售的都是货物,出售者都是货主,他本人就是货主,有货物的所有权。

那么,劳资之间的交换,和上述有所不同,或许就有所不同。
如果劳资之间的交换,买卖的是劳动,这意味着劳动是货物,货物有货主。
那么,你能说这种货物的货主,货主是劳方?货主是资方?
很难讲。也不敢讲,不愿意讲。
这里,是按照人类的法理习俗。

那么抛开人类的法理习俗,抛开利益相关纠缠,抛开所有权来看,不涉及任何方面的任何所有权来说,客观而言:
则劳方出售的那东西,那东西是(一段时间上)劳动,也是(一段时间上)劳动力。
因为,劳动是这一段时间的创造过程,同时也是这一段时间上运行着释放着劳动力。
你说他在干活,创造产品,这对。你说他在释放劳动力,对人类或对资方或对物方或对任何方面付出劳动力,也对。
(劳方干的)一段时间上的劳动,(劳方释放着的)一段时间上的劳动力,它俩是同一个活动过程,被分别来看了。
本来,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这个过程=劳动着的人员*钟表时间,
这里,劳动着的人员,既是劳动者的劳动着,也是劳动着的劳动者------即劳动者的劳动力,作用力。
亦即,劳动着的人员,在钟表时间上,开展进行劳动,释放付出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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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11-6 21:25:23
劳资之间交换的时候,劳动尚未进行,劳动力尚未释放。

这一点,不影响劳资之间买卖的是劳动,是劳动力。

春天苹果树刚开花,你花钱包下了秋天的苹果,这个买卖,买卖的就是苹果。

到饭店吃饭,来一碗拉面。可面还没有拉,你给钱票,人家给面票,一分钟之后才拉面,二分钟之后才上面。这个买卖,买卖的就是拉面。

拉面是拉,拉的劳动。拉面是拉,拉的能力。拉面是面,拉的面条。

36
1993110 发表于 2021-4-23 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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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1-4-23 20:55:39
1,资本家对劳动力之使用,可并不是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之自身使用。

2,严格来说,机器和劳动力,二者可不一样。机器它们需要人类劳动者他们去使用,而劳动力虽然也需要劳动者去使用,但,这是自己使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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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1-4-24 10:46:54
劳动力是什么呢?
这是劳动者身上的东西吗?
这是生产过程中的东西吗?
这是劳动者身上的生产中的东西?

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劳资双方交易的劳动力,
这是可使用的劳动力吗?
这是可运行的劳动力吗?
这是得释放的劳动力吗?

39
zhuxiang 发表于 2021-4-24 11:01:08
1993110 发表于 2021-4-24 10:46
劳动力是什么呢?
这是劳动者身上的东西吗?
这是生产过程中的东西吗?
只知道在这里由着自己的性子胡说。

劳动和劳动力的定义都没有!!!

40
1993110 发表于 2021-4-24 11:22:09
1993110 发表于 2020-11-6 19:23
一个挑夫,在大街上揽活。那么,这个挑夫出售的是产品(劳务服务)。也可以说,这个挑夫出售的是劳动。
一 ...
所谓买卖劳动,劳动是交易的对象,这其实是围绕产品(含劳务服务这种产品)来说的。
如果买卖产品,则说这是交易劳动。离开了产品(含劳务服务这种产品),则劳动和劳动力,都无法被交易。

那么,劳资之间的交易,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此时,这并不是围绕产品的交易,资本家此时不是买什么产品,劳动者此时不是卖什么成果。当然,此后劳资之间也不是围绕产品的交易,而是分配产品、分割劳动了。
就此来说,劳资之间交易的不是产品、劳动,是买卖劳动力。
就此来说,需要区分产品和劳动力,劳动和劳动力。
就此来说,劳资之间交易的不是产品、劳动,而是劳动力。
再一点,劳动价值论及剩余价值论,不涉及也不依赖于任何人任何物的任何所有权。而劳资双方所交易的劳动,也是无主的,或者,按历史形成的法权来说,这主要是属于资方的(产品属于资方)。那么就此来说,劳方不能出卖没有所有权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产品即劳动),因此,劳方所出卖的,也只能是自身劳动力。

不过,被交易的劳动力,也是一段时间上的劳动力,是可使用且运行的劳动力。
所以,这也是劳动。
或许,劳资之间,是针对劳动围绕产品而交易劳动力。
或许,劳资之间,是针对劳动围绕产品而交易劳动中的劳动力,
等等。

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这当然客观存在。
区分劳动和劳动力,这当然也客观必须。
不过,出于方方面面的许许多多的种种考虑,包括纯学术的考虑,则劳资之间交易的是什么呢?
这是劳动,也是劳动力。二种处理手法,是不同的观察角度而已,并且相互等价。

那么,
劳资之间的交易,是如何分割劳动之协议。
劳动之间交易的,是将被劳资分享的劳动。
换言之,这个交易,是劳资合作、劳资分享的协议。这个交易之标的,是双方分割之比例。被交易的是分割比例。
换言之,是劳动者进行劳动,资本家发放门票。
劳动者用提供的劳动(劳动产品,卖方服务),换取资本家发放的门票(垫付工资,买方报酬),被允许进行劳动的门票。
资本家得到产品劳动,劳动者得到门票工资。而这,作为分享分割,也叫做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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