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上各位。问题是,
1)现在的野生动物园或者保护区转移给私人,在饲养、保护上会有什么差别吗?无非“圈”的大小而已。
2)对于濒临灭绝的物种而言,如果允许私人养殖以及交易,即便野性消失,绝种是断然不会的吧?
我还是坚持繁殖技术问题。
只有解决了大规模繁殖技术以后,私人养殖和交易才具有实际意义。技术研究是需要天赋和运气的,而市场是趋利的,不可能包治百病,失败的风险远大于成功的风险,未解决繁殖技术的濒危物种绝对不适用市场方式,只有政府才能不计研究成本。
如果某野生物种繁殖技术已经解决,那么交给市场管理,在保护上肯定会更优。但是也不能在原有保护区内经营,因为有些保护区内尚未确定受保护物种的种类,私人经营的破坏性风险总是很大,可以由私人自行营造人工环境进行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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