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曹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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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无偿发行货币的问题与戚华建商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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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09-1-13 23:10:00
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1-13 9:27:00的发言:
曹先生,你如果觉得我的大米直接卖给银行不合常理的话,我昨晚想了一下,我把(利润)大米卖给电脑公司的人吃,得到一张货币No1,然后用No1来付利息;如果什么时候银行要买电脑的话,就拜托银行使用这张——No1——来付款,因为这张No1电脑公司要用来还——贷款。——这样社会上付利息就不要再筹集另一笔款了。

阁下能认识到自己前面的不足我很高兴,我喜欢严谨的人。

这个修改的模型中的问题是:一、能正好保证卖大米的利息正好是银行要卖的电脑吗?二、出现三角债,实际应是n角债。美国次贷危机正是由于n角债才演变成金融危机的,是吗?

其实有很多人是你这个观点,这个模型是暗含在西经中的。他们知道这个模型中利息问题没法解决。我也帮他们找到一个解决办法,就是从流量角度考虑。此时为了解决利息问题可以不断扩大贷款,本期增加的贷款可以还上期的利息。但是这有新的问题:一、贷款将无限扩大,没有制约;二、如果经济衰退银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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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3 23:42:00
曹先生,你仔细琢磨我的这个理论,你会发现,其实,利息与货币无关,利息来自于利润,是利润的再分配,利润来自于自然物的增值。利润的分配,可以是实物本身,也可以是通过货币单位,但利润的再分配只是使货币——增加了一次周转——而不是在增加货币。因为社会利润增加出来,实际上就是自然物增加出来,而不是货币增加出来。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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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4 00:29:00

曹先生,也许你会想,银行把货币形态的利息放起来,什么东西也不买,这样社会上是不是就缺少部分货币流通了,是的,这是肯定的,但你要想想,除了这些费用不能省,1、银行要给员工发工资,2、要缴税,3、日常设备折旧,水电费等外,银行还要买土地,再建银行,再赚钱;所以,银行不会把它的“利润”放在保险箱里,因为放在保险箱里,货币不会增值,而赶快重新投资,又会有利息(增值),——因此,银行如果不是傻瓜,银行就不会把利息的货币锁在保险箱里;只要这些利息的货币重新流通进社会,社会上流通的货币总量就不会少掉;至于这究竟是谁的钱,那是有账可查的,我们根本不必担心。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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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09-1-16 21:17:00

说利息是社会利润的一部分不错,说它是实物财富的一部分也不错,说它是社会财富新增加部分也没错,问题是它在各部门间再分配时是必须要货币这个中介的,这部分货币由谁提供?比如社会原来有M的财富,需要Q量的货币,按阁下设计的模型,则这Q量的货币由商行贷给社会。但是一个生产周期下来后,社会财富增加了,增加的部分是利润,这样Q量的货币不够用,得增加货币量q。自然这增加的q量货币中有一部分转化成商行的利息。但是在阁下的模型中这部分货币没法增加,——如果说可以增加的话,就是等这期贷出款全部还给银行后,在下期再贷出时多贷出q量的货币,那么:

一、如果社会愿意借贷的货币量大于这个量银行可以不贷,从而社会货币量正好是Q+q,但是如果社会愿意借贷的货币量少于这个量你怎么办?

二、在还贷期间社会中会突然没有货币,怎么办?

至于阁下说增加货币流通速度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在偷换命题。我们讨论社会需要货币量时是不考虑货币流通速度的,或者是假设货币流通速度不变。一旦考虑货币流通速度,有三种情况:变慢、不变、变快。你怎么肯定货币流通速度一定加快?

至于银行自己开销,这部分钱是用出来就会不去的,因为它是社会用实物换得的货币,不是借的,不用还。如果阁下认为这部分钱是社会归还的利息,那么在阁下模型下就存在这个问题,银行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在社会归还利息之后,还是在还之前?如果在还利息之前则意味着银行没用钱而买到了东西,这是赊账,这正是我前面已经质疑了的n角债;如果是在还利息之后则意味着银行有很长一旦时间不吃不喝。

最终,还是我以前提到的事实逻辑,银行(商行)是在货币出现前还是在货币出现后出现的?我知道的事实是社会先有货币,后来才有银行(商行)。商行不过是将社会闲置货币集中起来再贷出去。在阁下模型下,社会真实储蓄永远=0,这不是事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6 21:27: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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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6 22:54:00

看起来,这个问题非得要做个数字模型起来。

 

假设在时间T1商行向央行借到的流通的货币单位为10000元,(其中商行用于自己流通的开支和缴税等假设为500元),那么,实际上,在T1社会向商行只能贷到货币为9500元。对吧。现在时间从T1变换到了T2,在从T1变换到了T2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在生产、工作和交换(包括商行),最终,到时间T2为止,社会实物(服务)G的生产总值按货币单位计算G10000.于是,G10000=N为利润。

现在设时间T3是大家还款的日期,再设从T1T3的利率是5.3%,那么社会上在T1借商行的9500元贷款在T3就要连本带利还给商行10000元,对吧。

我们的中心问题是社会上还利息的这500元从哪里来,现在,我们就清楚知道了这500元实际上就是从商行里用出来的。这500元的社会利息是刚好商行自己在T1T2这段时间里消费的500元,因为商行在T1T2这段时间里,参与了社会生产、工作、服务和交换,所以也从N中交换到了利润,用500元买回了商行所需要的东西。商行的利息就变成了员工工资,税收,设备折旧及再投资(这些开支都是用的500元的利息),反正没有现金锁在保险柜就是了。

    在时间T3,商行再把10000元完整地还给央行。社会上货币既没有多出来,又没有少掉,商行的利息也付清了。

那么到时间T4,大家如果还要生活,就再向央行借。当然,地球上商行不是一家,并且,大家都是聪明的,如果人多忙不过来,有些人可以从T1T3借贷,而又有些人可以从T2T4借贷的。这些借贷日期的叉开对社会经济的生产和交换一点都不会乱套,无非是多增加明细帐户而已。

——实际上,社会经济本质就是根据我这个模式在运行的。

(我们一定要清楚,银行的利息,绝对不能把它看成是货币;银行的利息是银行工作、服务与投资的回报,所以一定是实物而不是没有价值的货币(纸币))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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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7 10:03:00

曹先生,回复您关于“社会不可能0储蓄”的问题。

我的自由经济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在——流通中实行纸币0价值。在流通中实行纸币0价值与储蓄没有矛盾。因为虽然人们已经是使用纸币去储蓄,但实际上可看成是民间(社会)的实物财产,像金银、土地等交换成纸币,纸币首先都是民间(社会)拿实物财产储蓄于银行——调换——出来,是作为方便流通或作为资本再投资的;民间(社会)用财产(储蓄)调换的纸币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是由银行担保成立。因此,“储蓄”与“纸币0价值”这两个概念,不仅不矛盾,而且还是相互依赖成立;因为如果不是“纸币0价值”,那么,实际上的储蓄在银行的实物财产就贬值或失去价值。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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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09-1-17 22:49:00
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1-17 10:03:00的发言:

曹先生,回复您关于“社会不可能0储蓄”的问题。

我的自由经济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在——流通中实行纸币0价值。在流通中实行纸币0价值与储蓄没有矛盾。因为虽然人们已经是使用纸币去储蓄,但实际上可看成是民间(社会)的实物财产,像金银、土地等交换成纸币,纸币首先都是民间(社会)拿实物财产储蓄于银行——调换——出来,是作为方便流通或作为资本再投资的;民间(社会)用财产(储蓄)调换的纸币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是由银行担保成立。因此,“储蓄”与“纸币0价值”这两个概念,不仅不矛盾,而且还是相互依赖成立;因为如果不是“纸币0价值”,那么,实际上的储蓄在银行的实物财产就贬值或失去价值。

 =========================================================

一、纸币0价值与社会0储蓄不是一回事,而者没有必然联系。社会0储蓄是因为社会的钱都是借的银行的,这样这些钱再存于银行便不是真实的储蓄,只是银行的钱存在银行了。

二、说民间用实物财富兑换纸币是将实物财富储蓄于银行,这是于理不通的。银行不是当铺,是不能接受这种储蓄的。也许最早期银行有这种行为,但是在纸币时代的银行不能有这种行为。银行即使是收购抵押的实物财富过多也会面临破产。

民间用实物向银行(央行)兑换货币仅仅是一种发行货币的交换行为——即我说的有偿发行,这是违反等价交换原则的,是央行在掠夺民间财富,因为央行印制纸币的代价很低。这种交换后民间拥有货币,银行(央行)拥有财富。显然这与阁下说的借贷发行货币不是一回事。依靠借贷发行货币时,货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银行的,所以民间得归还这些货币,涉及利息问题。而在民间用实物向银行交换货币时,民间获得的货币的所有权是民间的,不用归还,不涉及利息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7 23:33:21编辑过]

28
曹国奇 发表于 2009-1-17 23:25:00
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1-16 22:54:00的发言:

看起来,这个问题非得要做个数字模型起来。

 

假设在时间T1商行向央行借到的流通的货币单位为10000元,(其中商行用于自己流通的开支和缴税等假设为500元),那么,实际上,在T1社会向商行只能贷到货币为9500元。对吧。现在时间从T1变换到了T2,在从T1变换到了T2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在生产、工作和交换(包括商行),最终,到时间T2为止,社会实物(服务)G的生产总值按货币单位计算G>10000.于是,G>10000=N为利润。

现在设时间T3是大家还款的日期,再设从T1至T3的利率是5.3%,那么社会上在T1借商行的9500元贷款在T3就要连本带利还给商行10000元,对吧。

我们的中心问题是社会上还利息的这500元从哪里来,现在,我们就清楚知道了这500元实际上就是从商行里用出来的。这500元的社会利息是刚好商行自己在T1至T2这段时间里消费的500元,因为商行在T1和T2这段时间里,参与了社会生产、工作、服务和交换,所以也从N中交换到了利润,用500元买回了商行所需要的东西。商行的利息就变成了员工工资,税收,设备折旧及再投资(这些开支都是用的500元的利息),反正没有现金锁在保险柜就是了。

    在时间T3,商行再把10000元完整地还给央行。社会上货币既没有多出来,又没有少掉,商行的利息也付清了。

那么到时间T4,大家如果还要生活,就再向央行借。当然,地球上商行不是一家,并且,大家都是聪明的,如果人多忙不过来,有些人可以从T1至T3借贷,而又有些人可以从T2至T4借贷的。这些借贷日期的叉开对社会经济的生产和交换一点都不会乱套,无非是多增加明细帐户而已。

——实际上,社会经济本质就是根据我这个模式在运行的。

(我们一定要清楚,银行的利息,绝对不能把它看成是货币;银行的利息是银行工作、服务与投资的回报,所以一定是实物而不是没有价值的货币(纸币))

 ==============================================================

用数字描述时问题很明显:

一是央行借钱给商行怎么会不要利息?如果是这样,那么央行直接将钱无息地借给一般百姓更好,何必要商行在中间盘剥一次?阁下的数字模型不过是说社会贷款没有利息,从而不存在利息问题。

二是利息得由10000至9500这个差值来确定了,而不是由社会生产来确定。如果这是真,那么当商行想消费更多时,提高利息就行了。

三是商行的消费必须与其预计的利息相等,不多也不能少。看来还得请上帝来给银行当会计,将计划工作做好。

四是如果商行的9500没有全部贷出去怎么办?是不是此时要政府来强制民间借爱国款,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7 23:25:49编辑过]

29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8 01:04:00
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1-17 22:49: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1-17 10:03:00的发言:

曹先生,回复您关于“社会不可能0储蓄”的问题。

我的自由经济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在——流通中实行纸币0价值。在流通中实行纸币0价值与储蓄没有矛盾。因为虽然人们已经是使用纸币去储蓄,但实际上可看成是民间(社会)的实物财产,像金银、土地等交换成纸币,纸币首先都是民间(社会)拿实物财产储蓄于银行——调换——出来,是作为方便流通或作为资本再投资的;民间(社会)用财产(储蓄)调换的纸币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是由银行担保成立。因此,“储蓄”与“纸币0价值”这两个概念,不仅不矛盾,而且还是相互依赖成立;因为如果不是“纸币0价值”,那么,实际上的储蓄在银行的实物财产就贬值或失去价值。

 =========================================================

一、纸币0价值与社会0储蓄不是一回事,而者没有必然联系。社会0储蓄是因为社会的钱都是借的银行的,这样这些钱再存于银行便不是真实的储蓄,只是银行的钱存在银行了。

二、说民间用实物财富兑换纸币是将实物财富储蓄于银行,这是于理不通的。银行不是当铺,是不能接受这种储蓄的。也许最早期银行有这种行为,但是在纸币时代的银行不能有这种行为。银行即使是收购抵押的实物财富过多也会面临破产。

民间用实物向银行(央行)兑换货币仅仅是一种发行货币的交换行为——即我说的有偿发行,这是违反等价交换原则的,是央行在掠夺民间财富,因为央行印制纸币的代价很低。这种交换后民间拥有货币,银行(央行)拥有财富。显然这与阁下说的借贷发行货币不是一回事。依靠借贷发行货币时,货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银行的,所以民间得归还这些货币,涉及利息问题。而在民间用实物向银行交换货币时,民间获得的货币的所有权是民间的,不用归还,不涉及利息问题。


曹先生,关于这个问题,你只要好好想象一下在没有纸币流通的历史时期,民间是用什么东西储蓄在银行的及银票是怎样使用的,你就会知道和清楚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我说的意思你一直没有清楚,民间财产归民间财产,就是说,民间的钱归民间的钱,现在不问它从哪来了,它要怎样储蓄都可以,但从现在开始,民间再不够用的钱(就是流通不够的钱),就必须要到银行借,就是政府和总统都毫不例外,但必须要限期归还。当然,银行若既要避免风险又想要获得利息,就必须在贷款时慎之又慎。——怕跳楼,就不要当银行家。社会经济领域处处有风险,银行业也毫不例外。

在历史上,商业银行是可以自己发行纸币的,但它的面值是与金银的刻度是对应的,就是说,金银可以跟银行换纸币使用,但也可以按原来面值换回金银。

到了现代,有些(大部分)政府才规定由央行来统一印制纸币。央行应该看成是国家的金融管理机构,它的收入来自与国家税收,所以不存在货币借出去收“利息”的问题。央行的作用和功能是服务于社会。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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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8 13:05:00
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1-17 23:25: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1-16 22:54:00的发言:

看起来,这个问题非得要做个数字模型起来。

假设在时间T1商行向央行借到的流通的货币单位为10000元,(其中商行用于自己流通的开支和缴税等假设为500元),那么,实际上,在T1社会向商行只能贷到货币为9500元。对吧。现在时间从T1变换到了T2,在从T1变换到了T2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在生产、工作和交换(包括商行),最终,到时间T2为止,社会实物(服务)G的生产总值按货币单位计算G>10000.于是,G>10000=N为利润。

现在设时间T3是大家还款的日期,再设从T1至T3的利率是5.3%,那么社会上在T1借商行的9500元贷款在T3就要连本带利还给商行10000元,对吧。

我们的中心问题是社会上还利息的这500元从哪里来,现在,我们就清楚知道了这500元实际上就是从商行里用出来的。这500元的社会利息是刚好商行自己在T1至T2这段时间里消费的500元,因为商行在T1和T2这段时间里,参与了社会生产、工作、服务和交换,所以也从N中交换到了利润,用500元买回了商行所需要的东西。商行的利息就变成了员工工资,税收,设备折旧及再投资(这些开支都是用的500元的利息),反正没有现金锁在保险柜就是了。

    在时间T3,商行再把10000元完整地还给央行。社会上货币既没有多出来,又没有少掉,商行的利息也付清了。

那么到时间T4,大家如果还要生活,就再向央行借。当然,地球上商行不是一家,并且,大家都是聪明的,如果人多忙不过来,有些人可以从T1至T3借贷,而又有些人可以从T2至T4借贷的。这些借贷日期的叉开对社会经济的生产和交换一点都不会乱套,无非是多增加明细帐户而已。

——实际上,社会经济本质就是根据我这个模式在运行的。

(我们一定要清楚,银行的利息,绝对不能把它看成是货币;银行的利息是银行工作、服务与投资的回报,所以一定是实物而不是没有价值的货币(纸币))

 ==============================================================

用数字描述时问题很明显:

一是央行借钱给商行怎么会不要利息?如果是这样,那么央行直接将钱无息地借给一般百姓更好,何必要商行在中间盘剥一次?阁下的数字模型不过是说社会贷款没有利息,从而不存在利息问题。

二是利息得由10000至9500这个差值来确定了,而不是由社会生产来确定。如果这是真,那么当商行想消费更多时,提高利息就行了。

三是商行的消费必须与其预计的利息相等,不多也不能少。看来还得请上帝来给银行当会计,将计划工作做好。

四是如果商行的9500没有全部贷出去怎么办?是不是此时要政府来强制民间借爱国款,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


简单回答如下问题:

1、央行是国家金融管理和服务机构,没有义务承担金融经营风险。商行的利息来自于它自身的向央行(国家)的财产抵押和工作及经营风险的回报。

2、10000与9500是例子,不管什么例子,只要把利息从社会上找出来还给银行就是有效的例子。银行不能单方面确定利息。

3、银行的经常账的收支平衡,就是反映了“消费、利润投资等(开支)与利息(收入)”之间的相等,银行会计每天都在算这个账,用不到上帝。

4、“如果商行的9500没有全部贷出去”,剩余部分就拿回去还给央行,如果都像先生您这样担心,那心脏病人可要都给银行里的人包掉了。

5、不需要100%准确,人的思维是有误差的,人的行为也是有误差的,如果还有几百元钱在社会上没有收回来,不要担心,他们明天就会送回来的,如果真的没有送回来,不是还有法院吗。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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