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主观上是不是“为了消灭黄牛”,只看客观上实名制起什么作用就可以了。
如果只强调“主观目的”,许多出发点是“好的”的政策,也会导致“坏的”结果。
一旦成功的实行了“真正的实名制”,消灭黄牛与否就没有多大关系了。
比如有些人可以专门帮助没时间去订票或者排队的人去排队,拿着他人的身份证去购买,
这就是合法的了,而且是帕累托改进。
如果“内部黄牛”有能力在实名制中,仍然把车票搞出来,那这种“实名制”肯定是不完全的,有漏洞的。
也就没有使用的必要了。
比如,我在火车站的主页上买不到票,但可以在黄牛的网站上买到,这说明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2 19:35: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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