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就是说,从现在大家都能看见的现实开始,你来动手术,一步一步一块一块地改,改成你理想的个人所有制。
- 社会初始状态,4个资本家,各有一个生产性质不同的企业,
- 第一个企业有价值10000元的生产资料,100个打工的。
- 第一个企业有价值50000元的生产资料,500个打工的。
- 第一个企业有价值10000元的生产资料,500个打工的。
- 第一个企业有价值50000元的生产资料,100个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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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有四个有机构成不同,因而财产不同的四个企业中,如何建设个人所有制的问题?
我觉得,六六大顺网友提的是这样的问题。
还没有深入研究过,另外也确有实践和理论水平的限制。略谈谈一下想法吧。
既然有机构成不同,财产不同。在重建的各种过渡性条件已具备的情况下,着手恢复每个人所有者的身份,即给予每个人的生产资料。
这里,首先要承认每个人的天赋不同的劳动能力,工作年限等等分配的依据。不能说,一个人劳动能力很大而分配的财产绝对平圴化。
咱们还是拿原国企的情况来说,一级工和八级工的财产分配有不同,等等。
四个企业的财产不同,那么各企业的成员之间分配的财产也不同。例如一个企业人均有二百万财产,另一企业人均二十万同财产,那么恢复每个人的所有者身份后,每个人的在社会财产中的个人份额,仍是有差别的,等等。
所以马克思说, 按劳分配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权。
但是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来弥补。公有制生产方式,从个人角度看,也就是个人对社会生产力总和的占有的这一现代社会生产规律要求的全面体现。它将造成每个人全面发展的条件。我现在指的是,教育、医疗等等方面的免费。当然对教育者说来,仍然是按劳分配,当然是社会根据其教育成就分配生产资料。等等。
其次,显然,按劳分配还不是正常的社会主义社会形式。在现代核能和电脑机条件下,或许经过十年左右时间,社会就可能广泛以按需分配生产资料的分式生产了。
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