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联产承包制”,是林子力在一次调查考察中提出的。调查组有林子力、我及戴成、朱述先、左方五人。从1982年4月开始,先后到贵州、云南、湖北、安徽一些地区调查,历时两个多月。当时农村改革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大潮,都叫包产到户,其实门类繁多,名称不一。我们在考察中不断比较、研究、筛选,感到还是凤阳县小岗村的“包干到户”或叫“大包干”好。因为责任最明确,利益最直接。方法最简单,最受农民欢迎。大家的共识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关键,“大包干”是包得最彻底的形式,不妨作为典型形式,取一个规范的名称。在此之前,林子力已提出过“财产权利可分解为所有权和占有、支配、使用或称经营权这两个独立主体”的理论观点。在考察过程中这个思路有所发展,他提出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联产承包制”的概念。我们非常赞同,一路做过多次讨论,回京后由子力撰写了3万多字的调查报告上报。在书记处研究室室务会议上讨论这个报告时,邓力群曾以石家庄一个村(他下放劳动时长期住过)的情况为例,对报告使用的普遍性提出质疑。但经过认真讨论,还是批准报告作为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情况通报》印发,以文件形式发到县团级。但最后邓力群建议我和子力到石家庄那个村去看看。子力去没去我不知道,我没有去,因为我已看过河南新乡的刘庄、江苏江阴的华西村(后来还看过河南临颍的南街)。我的看法是只要当地群众同意,刘庄、华西村等生产、分配形式应该允许存在和发展,不过这种形式不宜普遍推广,真正能挽救中国广大农村走出饥饿、贫困的是大包干,即“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联产承包制”。


雷达卡
[em27]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