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关系,
交换即分配,交换原则即分配原则,交换依据即分配依据!两者是同一的,而不是两件事。
所谓(交换)价值,就是分配权,
谁得到多大的对产品的分配权,谁同时也就给该产品注入了多少价值,人们就按照这个价值去调节商品交换(如果交换不符合这个价值的话,人们就会调整供给,以达到按这个价值交换),
而不是相反:先有个莫名其妙的价值、价值创造,然后交换按照这个价值走,然后大家再分配这些价值。
斯密早就告诉了大家第一种正确的观点,但是后来的人们却非要走后面一条错误的路,把交换与分配割裂,凭空搞出来“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怪胎,结果进入了歧途,难以为继。
李嘉图就尴尬了,马克思折腾半天,换了很多说法,打了很多补丁,做了不少让步,还是难以自圆其说,苦苦探求了一辈子,也弄不出完整的资本论。
其实,只要知道交换价值其实就是所有权/分配权,那么价值有三个来源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因为在当今社会能取得分配权的因素本来就有多种。
劳动价值论,只是一种特例,在人们只按劳分配的情况下,或者说产品全归劳动者的情况下,也即分配权/所有权只有劳动这一个来源的情况下,才有耗费劳动量决定价值,这一点斯密也早就说清楚了,可惜后人就是看不懂!
效用价值论也是一样的可笑,单凭效用根本不足以形成分配权,尤其是在自由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没有耗费劳动的效用,根本就不值钱。对同样一个东西,不同人可接受的价格千差万别,单凭效用根本不可能形成统一的价格。效用,只是能定下价值的一个可能区间而已,离决定交换价值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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