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人作为有自我意识的物,是以对自身以外的所有外界的物的否定运动为自己的存在的保证的。作为自然界最高度发展的产物,人能够在意识中意识到自身对于自然界的优势和自由。
但是这种自由仍然只是意识中的可能的自由。要想在现实中得到实现,人必须还要能够摆脱外界自然的束缚。这个过程是人类与自然的搏斗并战胜自然、掌握必然的过程,这也是人类通过生产劳动改造自然并征服自然的过程。
如果用黑格尔的神秘的辩证法的语言来叙述,那就是抽象的自由的实现,展开的进程却是自由本身的外化,即是由抽象的统一进展到矛盾对立,并由矛盾的对立斗争再返回到自由,这个时候的自由已经不是抽象的,而是经历了中介的过程,而中介本身则不过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劳动从统一到异化,再回归到统一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人的本质的自由从抽象到现实的回归的过程的先验化。现实中就是人在于自然的搏斗过程中,从自然的分工到社会分工、再到人与自然的全面和谐发展的过程,同时这个过程也是人类本身的自由完全得到保障和解放的过程。这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进程。
如果不作详细的历史探讨[1],即就我们下面即将进行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规定的辩证法的内容来说,问题只不过是要求我们去理解人类劳动异化本身的进展导致的人类劳动本身从分散到结合,从具体到抽象,然后再被扬弃的过程。
因此我们对于劳动产品变为商品,使用价值转变为价值就不能单纯就商品本身去理解,而是就商品作为人类劳动的异化的表现去理解,那么我们就会绕过逻辑的暗礁,达到光明的彼岸。
使用价值与价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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