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
保险精算(巨灾保险、非寿险精算、偿付能力管理、风险管理)
学习经历:
-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系,学士学位,1985年
- 长沙铁道学院科研所,硕士学位(风险管理方向),2000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学位,2003年--2007年
- 日本北九州国际中心学习,1993年----1994年
-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精算研究生班学习,1994年2月----1994年7月
- 日本精算协会东亚研修班学习,1994年7月----1994年9月
- 英国保诚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进修,1996年----1997年
- 英国利物浦大学访问学者 (国家留学基金项目) 2010年9月—2011年9月
工作经历:
1985年分配到湖南财经学院基础课部数学教研室,1992年2月转入湖南财经学院保险系从事精算教学至今。
教学情况:
已开设研究生和本科生课程有保险学、西方经济学、寿险精算数学、非寿险精算、损失分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投资学、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利息理论、随机过程、寿险精算实务、非寿险产品定价、非寿险准备金评估等。
问答汇总:
Q1:坛友condmn:
张老师,您好,想问你如何看待我国农业保险的定价以及推广困境?在近些年农业自然灾害愈加频繁的情况下,农民的风险分散如何进行?还有,您如何看待我国保险从业者社会认同度不高?如何规范我国保险现状乱象,谢谢!
A1:
你好,农业保险的定价问题比较复杂,因为造成农业灾害的风险较多,中国地域宽广,灾害多发,也使得农业保险定价更为复杂,但是在目前有些关于工程灾害建模的模型可以用,而且需要考虑致灾因子的相关性。现在的困难还主要是数据积累时间较短,社会数据统计不规范,保险公司对于精算定价重视不够。
保险公司可以开发一些对农民有吸引力的产品,鼓励农民购买以分散农业风险,农业技术的进步也可以帮助分散风险。
Q2:坛友卡米:
张老师,很高兴能够向你请教几个问题:
1.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已经影响很多行业,包括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汽车、医疗行业,保险行业也不另外;在中国,大数据对于保险精算的应用现状是什么情况?
2.现在互联网的很多产品也在颠覆以前的商业模式,很多免费的模式在改变消费者的习惯。比如,以车险为例,在美国,个人的信贷历史都有可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参照,成为影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价格的因素。过去,保险公司利用驾驶者年龄、过往驾驶历史、意外事故、罚单情况或交通违规等数据资料分析客户,决定车险产品的定价。现在,如果驾驶者允许的话,还可以在车上安装仪器来监测驾驶情况,这样保险公司就能通过观察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与前车保持的距离如何,是否有超速的情况或其他违章情况,搜集更多数据。只要得到允许,保险公司就能采集到更多的数据资料用于车险定价。如果,这个可以在企业得到广泛应用,是不是有利于保险业务的发展,或者从一个方面来说,那些信用比较好的就可以免费使用保险产品?谢谢!
A2:
1.大数据为精算的应用提供了很好地机会和更大的平台,今后我们的数据将不愁了,只是我们要适应多种规格的数据,这是需要学习的。
2.保险业的商业模式是在发生重大变化,你说的这些我国很快就会有了,但是不能说可以免费试用,现在有很多网络平台赠送的意外险是属于免费的保险,但是应该不会有较复杂的保险免费赠送吧。
Q3:坛友912905145:
张老师您好!看到您来线上访谈感觉好亲切,借此机会想请教您两个问题:1.国内非寿险业存在承保周期吗?我以前的理解是看行业的综合成本率,但一是能找到的数据有限,二是找到了将近十年的数据也发现规律其实并不明显,有些论文写的这方面感觉也是个统计分析的概念,甚至结论也不尽一致,不知道您能不能解释一下如果真的有的话,存在周期的原理是什么呢?如果用简单的供需关系的经济学原理来解释的话仿佛所有的行业都有这个问题了? 2.您如何看待现在保险业赔付率低费用率高的问题,跟其他国家保险业相比我国好像很大一部分钱花在费用成本上,真正赔给客户的不多,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3.请问您对我们这些保险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有什么建议吗?目前我了解到的毕业论文都要“模型”,不知道如何去发现一个自己感兴趣且可以用模型分析的问题。谢谢您!祝工作顺利!
A3:
好学的同学真不少啊。非寿险业承保周期肯定是存在的,这个国内外很多文献都有验证,我本人也有几篇论文发表的。数据应该算是还可以的了,由于我国保险业的经历跟国外有些不同,所以做分析建模时需要修正。存在周期性的原理跟经济周期类似,都属于市场的运动。
我国保险业的赔付率有些险种也不低,费用率高只要是展业过程中需要较多费用,这个今后在互联网保险中会有些减缓。
关于写论文的问题,需要平时你多关注保险的新闻和相关的研究论文,目前学校是都要求要有定量分析,如果资料翔实,统计分析充分也是可以的,对于本科生来说。
Q4:坛友casboryy:
张老师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解答问题。我有个菜鸟问题想请教您——
在财务比率评价保险偿付能力时,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样一些问题,在评价中,各项财务指标是独立作用的各财务比率指标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或偿付能力,但这种反映是不完善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例如当一个或几个比率不在正常的范围内,而其他指标都极为出色,这时如何评价保险公司有偿付能力?或者说究竟有多少个指标超出正常范围,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存在隐患呢?
不胜感激~
A4:
这个方法在偿付能力监管中只是会计中的辅助方法,由于数据都是静态的,而且变量都是独立的,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在美国的做法当某些指标不能过关时需要进入下一个阶段进一步考察其偿付能力,现在我国进入偿二代时代了,偿付能力监管级别提高了,这种情况会少一些。
Q5:坛友gx17691158:
张老师您好,感谢您抽空与我们交流,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您认为存款保险与其他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之间有哪些区别?
根据周小川讲话的思路和去除存贷比限制的背景,您认为存款保险能够发挥一定的约束与治理作用吗;如果可以,路径是怎样的?
同样的,周小川指出中国的存款保险会实行差别费率制度,那么定价过程中应该以什么为标的会比较合理?
此外,国外也有不少批评存款保险的声音,相关的实证研究也有,您认为中国的存款保险需要关注哪些核心制度设计?
A5:
存款保险跟我们说的保险不同,它是为银行提供的保险,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保险的存在其实有利于保护中小型存款人的利益,对于存款保险的批评是说有了这个保险,银行可能会更多的去承担风险,损失概率会加大,这个问题可以用差别定价去解决一部分,对于风险管理做得较好的银行可以费率降低,对于高风险的银行可以提价,或加入一些惩罚机制。
关于以什么为标的这要具体问题具体考虑,总之我们会考虑引发损失的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平均损失程度,这中间的风险暴露会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