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zheng 发表于 2016-1-10 22:58 
楼主举的裁缝的例子本来就不是典型的产业资本运行模式,我个人觉得楼主对于裁缝例子的分析大体是不错的,问 ...
本文裁缝店例子根本就不是对比“产业资本运行模式”,而是对比两种经营活动和经济行为,并着重强调劳动力分别与工资,与产品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然后分出差别来。如果直接的理解劳动力与产品之间的关系,的确看不出什么东西,而一定要放到马氏如何看待资本家从支付与劳动力等量的工资开始,到资本家通过生产获得的产品为止的过程中去,马氏把资本家这一出一进的过程看作是一笔与工人的买卖,于是便称这笔买卖对工人是“不等价”的。实际上你也知道,这根本不是买卖,而是资本家和工人是“委办”,所以马氏错误的把“委办关系”当作买卖的交换关系,又接着错误的援用等价原则去推导“不等价”结论。
你拿布料到裁缝店去请裁缝师傅制衣,就如同资本家建一个制衣厂买来布料请一批工人制衣,两者都是支付制作费或工资,衣服成品或产品都是归你和资本家所有。于是就产生同等的两组关系:劳动力与工资,劳动力与产成品。你认为劳动力与产成品之间是交换关系吗?谁都知道不是。可是,马氏却不是这样认为,他认为劳动力与产成品之间只是表面的生产关系,而掩盖了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的交换关系。如果你也只看到生产的一面,说明你也理解不到马氏在这方面的良苦用心和精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