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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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问题请教!!!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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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m0402 发表于 2009-2-14 17:23:00
完全竞争,哪有超额利润那?
爱智慧;hanxiao528;panjian39 ;夸克之一;np84;yyxf ;007jg ;nkunku;*****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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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m 发表于 2009-2-15 14:49:00
以下是引用lily_1982112在2009-2-14 15:40:00的发言:

是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讲的,并且这里的利润指的是超额利润,不是正常利润。

谢谢,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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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zhu_dodo 发表于 2009-2-18 13:42:00
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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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deconomy 发表于 2009-3-10 21:51:00

高版上的说法并没有错。

首先要明确,按照西方经济学界的分类,生产要素(或者说资源)被抽象为四种,即劳动、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是消费者。劳动的价格是工资,土地的价格是地租,资本的价格是利息,企业家才能的价格是利润。

其次,在要素市场上,消费者是生产要素地卖方,厂商是生产要素的买方。当然就有厂商购买生产要素的总价格等于工资、地租、利息、利润的总和这样的说法。

第三,厂商的利润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超额利润。不应把厂商的超额利润与作为生产要素的企业家才能的价格(经济学上的利润)混为一谈。利润作为企业家才能的价格对厂商来说属于成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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