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后,干部工资分成24级,说是推翻了封建等级社会,却建设了一个有过之而无不及等级社会。显然是不符合共产主义原则精神的。那么怎么样重新制定政府工资体系,不得不考虑了。解决实际问题是检验我们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方法。大家来摆一摆这个龙门阵。
我个人认为:
一,按照学历制定基本工资,可以考虑分1,初中生;2,高中生【中专】;3,大学生【大专】;4,硕士生;5,博士生;6,博士后。共6个等级。【废除24级】
说明:不降低等级就不可能实现民主。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区别,如果初中生是【全国平均】15年,高中生18年,大学生22年,硕士生26年,博士生30年,博士后34年。那么工资比例就是15/18/22/26/30/34=1/1.2/1.47/1.73/2/2.27。
还要说明的是进行工作岗位分类,那些岗位必须是什么文化程度可以干的,按照岗位计算工资,而不是按照个人的学位计算工资。
二,按照贡献计算奖金,这个需要制定规则,不论什么岗位,凭贡献拿奖金,这个规则必须由专门的学会制定,而且这个学会必须受经济学会和管理学会双重制约,报人大审批。绝不能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涨工资。政府必须下放这个权力。
三,其他方面大家再提提建议?现在能够提出好建议的就是将来共产主义分配学研究联合会的骨干元老成员,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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