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ehanxing
3689 27

对“ [原创] 新《劳动合同法》错在哪 ”的些许探讨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初中生

3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48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365 点
帖子
23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5-1
最后登录
2010-1-2

楼主
yehanxing 发表于 2009-2-15 11:04:0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重新再略读了大作

本文的错

恐怕总结为:法律偏颇员工一方,由于人性的外部性--惰性

不利企业工作效率提升,滋生惰性员工的等靠要

显性潜在地增加企业运作成本等等

前提是作者对人性的怀疑

滥竽充数之人工作效能的质疑

人力成本特别是人力资源效率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这些本人作为公司员工也是默认的

但是对于谨慎和怀疑态度的平衡

对员工人性的防备

那对于企业

对于企业家联盟们

这个类似利维坦的怪兽,由于自身先天优势及力量超越性/再加上与行政权力的交媾的偏向性

作为单个员工,在没有任何背景/资源/权力的孤独的经济人,一个会驱利避害的人
面对的是一群掌握着罗卜和大棒的经济人,在制度/组织/协会的严密环绕下,甚至还含有行政权力的不作为/法律的空白与漏洞

个人由于申诉的经济成本及机会成本在养家糊口的前提下,不得不作为一种奢侈的做法

或者是在走投无路的最后一搏

新经济法的颁布确实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法律条文的空白与漏洞,给予了员工申诉的尚方宝剑

正如作者所说法律的天平偏向了某一方

存在种种弊端,让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那我就仿效作者所言

企业害怕员工的惰性与低效率

害怕由于法律刚性规定人力成本增加

害怕企业发展因为此而走向灭亡

那我就觉得难道企业就不能通过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发展去改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通过激励制度和方式去提高员工效率

减少惰性员工的低效率行为???

新进人力成本的刚性增加难道就不能通过培养多能手,复合型人才的养成去削减??

企业的发展难道就不能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去提高企业盈利点,谋求企业未来的发展

单单就仅盯着员工的血汗钱如何去合理克扣??

未免太过于短视了吧!!

最后还有一点:

在国家把员工推向企业的时候

企业又能把员工推向何处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 合同法 人力成本 企业发展 探讨 劳动合同法 原创

沙发
rains817 发表于 2009-2-15 13:42:00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说实话,我对当前中国的领导层是无比赞赏的,也为自己能生活在他们的领导下而无比骄傲。但也许他们制定劳动法时对中国的现状过于乐观,劳动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不在“天时”,不在“地利”,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推出了一部法案。

藤椅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2-15 14:13:00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说实话,我对当前中国的领导层是无比赞赏的,也为自己能生活在他们的领导下而无比骄傲。但也许他们制定劳动法时对中国的现状过于乐观,劳动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不在“天时”,不在“地利”,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推出了一部法案。

我们国家的左派, 还是粪粪,还有广大民经不这样认为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板凳
wsbsmn 发表于 2009-2-15 14:24:00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说实话,我对当前中国的领导层是无比赞赏的,也为自己能生活在他们的领导下而无比骄傲。但也许他们制定劳动法时对中国的现状过于乐观,劳动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只不过不在“天时”,不在“地利”,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推出了一部法案。

这是那么多“好心办坏事”中我唯一支持的一次。这部法律其实应该早点出来,虽然有些条款我不赞成

报纸
猫爪 发表于 2009-2-15 18:06:00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1、最后一句有两个错误,未必是“好心”,但是也不一定是“坏事”。

2、我不认为现在的“结果”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

3、我发现真正想聊聊劳动合同法的功过得失,确实是一件难事——没有任何一类人是真正冷静的。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地板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2-15 18:24: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2-15 18:0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ains817在2009-2-15 13:42:00的发言:

我觉得关于劳动法的争论基本可以划上句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法案究竟好不好,现实的结果还不明显吗,还不具备说服力吗?这是一次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1、最后一句有两个错误,未必是“好心”,但是也不一定是“坏事”。

2、我不认为现在的“结果”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

3、我发现真正想聊聊劳动合同法的功过得失,确实是一件难事——没有任何一类人是真正冷静的。

劳动合同法更多的恶果还没有显露出来呢?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7
猫爪 发表于 2009-2-15 18:37:00
以下是引用winston1986在2009-2-15 18:24:00的发言:

劳动合同法更多的恶果还没有显露出来呢? 

逻辑错误咯,如果没显露出来,怎么知道是“恶果”呢?

其实关键还是在于,此法律最终给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形成,会带来什么?

我没时间啊,这个就不谈了吧。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8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2-15 18:41:00

顺便说句,这篇文章 挺无聊的。

我怎么没有在MAUNSELL, ARUP 或者微软,英特尔,这些高科技或者高端技术企业里面看到工会,或者他们会利用到类似的法律去保护权益呢?而自愿的给那么高的工资呢?

甚至说不好听的,难道我效益不好时候,我还不能解雇些无关重要的员工,或者需要很高的成本才能淘汰些负累。要解雇一个人还需要给他换岗,举证,培训什么的, 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

同样为什么那些普通的加工企业,或者对于一些低端工人,却一旦有这些规定,限制很容易就陷入困境呢?

提升人力资本素质? 你倒告诉我怎么把一个初中毕业,技校毕业的培养的一个一流的设计师,工程师?

拜托培养本身就需要成本和风险的。

至于说什么惰性,忠诚这些,可惜了中国的工人不是日本的工人~~~

总是有那么多爱想当然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5 18:45:48编辑过]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9
overzenith 发表于 2009-2-15 18:43:00

这就好象几个家庭父母规定:

闺女找的女婿一定要180cm以上,可怜的是那些条件不好闺女啊

我认为我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最幸福的时代 中国人对知识的追求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中国人对知识的肯定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10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2-15 18:54:00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5 18:43:00的发言:

这就好象几个家庭父母规定:

闺女找的女婿一定要180cm以上,可怜的是那些条件不好闺女啊

我们很多 粪粪和左左都认为。

要么就是有女婿, 只要见了他们闺女吃了顿饭,亲了亲嘴就立刻要取了他们。

要么就是认为女婿能让他们的闺女从 东施变成西施。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