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ehan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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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原创] 新《劳动合同法》错在哪 ”的些许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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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9-2-15 19:01:00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5 18:43:00的发言:

这就好象几个家庭父母规定:

闺女找的女婿一定要180cm以上,可怜的是那些条件不好闺女啊

我认为更好的例子是:

闺女嫁个人家(当少奶奶),至少需要保证某些生活待遇和零用钱数量。

(不妨看看《傲慢与偏见》咯。)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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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9-2-15 19:11:00
以下是引用winston1986在2009-2-15 18:5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5 18:43:00的发言:

这就好象几个家庭父母规定:

闺女找的女婿一定要180cm以上,可怜的是那些条件不好闺女啊

要么就是有女婿, 只要见了他们闺女吃了顿饭,亲了亲嘴就立刻要取了他们。

要么就是认为女婿能让他们的闺女从 东施变成西施。

你们两位说的,和劳动合同法提供的保障,根本就是两回事嘛。

两边都喜欢树立一个“过度推断”得出的反面教材,然后去批判,这就是我没法讨论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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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zenith 发表于 2009-2-15 22:17: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2-15 19:1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winston1986在2009-2-15 18:5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5 18:43:00的发言:

这就好象几个家庭父母规定:

闺女找的女婿一定要180cm以上,可怜的是那些条件不好闺女啊

要么就是有女婿, 只要见了他们闺女吃了顿饭,亲了亲嘴就立刻要取了他们。

要么就是认为女婿能让他们的闺女从 东施变成西施。

你们两位说的,和劳动合同法提供的保障,根本就是两回事嘛。

两边都喜欢树立一个“过度推断”得出的反面教材,然后去批判,这就是我没法讨论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

老人家这样做的确是干预了孩子的恋爱自由,

恋爱自由被干预,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难度就更大了

这保障从何说起??

愿闻其详

我认为我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最幸福的时代 中国人对知识的追求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中国人对知识的肯定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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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9-2-15 22:24:00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5 22:17:00的发言:

老人家这样做的确是干预了孩子的恋爱自由,

恋爱自由被干预,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难度就更大了

这保障从何说起??

愿闻其详

很简单咯,没有“其详”:

结婚和找工作不一样——结婚不是交易,两方平等,所以自由恋爱;

“老人家”和“国家”不一样——老人家不需要管孩子,除非孩子不能自理;

两种合同不一样——结婚有法律保护,以前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保护。

我只是说你的例子和劳动合同法无关,不是说自由恋爱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5 22:29:40编辑过]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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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2-15 23:13:00

以前还不照样有劳动法~~~~~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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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ker1999 发表于 2009-2-16 00:30:00

预计这帖要火一把~

17
newtype050 发表于 2009-2-16 01:39:00
记得张五常在去年年底在岭南学院讲座的时候特意多次提到了新劳动法,而且是非常的愤慨。

18
cdy210007530862 发表于 2009-2-16 08:35:00
以下是引用newtype050在2009-2-16 1:39:00的发言:
记得张五常在去年年底在岭南学院讲座的时候特意多次提到了新劳动法,而且是非常的愤慨。

张对新劳动法很反对 他有篇文章(论中国的经济制度?)还提到在目前的经济形式下推出该法是非常错误的......

19
overzenith 发表于 2009-2-16 09:07: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2-15 22:2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5 22:17:00的发言:

老人家这样做的确是干预了孩子的恋爱自由,

恋爱自由被干预,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难度就更大了

这保障从何说起??

愿闻其详

很简单咯,没有“其详”:

结婚和找工作不一样——结婚不是交易,两方平等,所以自由恋爱;

“老人家”和“国家”不一样——老人家不需要管孩子,除非孩子不能自理;

两种合同不一样——结婚有法律保护,以前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保护。

我只是说你的例子和劳动合同法无关,不是说自由恋爱不对。


我意思是新劳动法干预了微观个体的行为选择(尤其是对工时的限制更严格,与及无固定期限合同)

市场中劳方和资方是平等的,不存在谁剥削谁

市场中需求在寻找供给,供给在寻找需求。(其实这就说明需求本身就是供给,供给本身就是需求)

市场的微观个体完全可以抽象成渴望恋爱的年青人,需求本身就是供给,供给本身就是需求

老人家能做的就是降低年青人寻爱的成本啊

我认为我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最幸福的时代 中国人对知识的追求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中国人对知识的肯定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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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9-2-16 09:39:00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9-2-16 9:07:00的发言:

市场中需求在寻找供给,供给在寻找需求。(其实这就说明需求本身就是供给,供给本身就是需求)

市场的微观个体完全可以抽象成渴望恋爱的年青人,需求本身就是供给,供给本身就是需求

老人家能做的就是降低年青人寻爱的成本啊

老人家还是应该做一些,防止年青人“冲动”的工作(以免整天去医院××)。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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