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戚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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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按人发钱”的理论荒谬在哪里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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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2-17 22:23: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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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发钱”的理论荒谬在哪里

为了使“0价值”的纸币,在社会上分配公平,有人提出“按人发行”纸币的观点;此观点的提出者这样认为,既然纸币是0价值,如果不按人公平地发放,这样就造成掌握纸币而又能无偿得到纸币的人得到利益,而得不到纸币的百姓就失去利益;只有按人公平地发放,大家才公平。

这个理论粗看起来,确实无懈可击;因为纸币本来0价值,现在大家平均发放也是0价值,0+0=0价值,社会上什么也没有多出来和少掉;纸币的0价值交换没有影响到实物的交换,实物交换还是——等价交换。可是,这个理论一放到现实里,就十分荒唐了。接下来,我来指出这个理论荒谬在哪里。

我们已经知道,我们现在使用的“货币”的经济是“两次交换经济”,即是,我们的财产(实物的或智慧的,下同)首先是第一次跟货币交换,即卖给货币——第一次交换,但我们最终需要得到的还是财产,如房子、汽车等,所以,我们还要用交换所得的货币,购买财产,——第二次交换。所以,货币经济也称——两次交换经济。

“两次交换经济”的优点在于,我们的所有社会需求只要经过两次交换就可以解决。显然,如果不经过“货币”的两次交换,那我们所要得到的需求在社会上就要经过“无穷多次”交换。比如说,我只有体力,而毫无财产,但我想得到一个美国手机,显然无论如何,我的体力即使“无穷多次”交换10000年,我估计也是无法交换到美国的手机的——如果世界上没有货币的话。货币,在两次交换中,是起——方便——交换的作用,但是,它必须是——代表——价值的,它的代表价值由——信用——担保(这里指纸币);否则,没有人会拿自己的辛劳或血汗去跟它交换。

我们又已知,任何人得到的货币,必须是用自己的财产去交换的,即得到的货币必须是要经过第一次交换的(否则,这部分货币就是0价值);也就是说,在有货币之前,社会上必先有了“财产——就是物品或劳务”。因为“按人发钱”的货币(设为N)是直接进入“第二次交换”的货币,它没有经过第一次交换,就是说,它的货币N单位的出现,是先于社会上物品或劳务出现的,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社会上还没有出现与之N对应的物品或劳务;所以“按人发钱”的货币N为“0价值”。

我们可以设想,假设今天地球上的人都得到了0价值的货币N,那我问你们,今天地球上的人们——需求——的是货币呢还是实物(商品或劳务)?显然,他们今天不需要货币了,他们现在需要的是拿货币N去交换他们自己的所需要的商品或劳务。

于是今天,他们都兴高采烈地拿着货币N到了市场,但一看,市场上都是拿着N购买货的人,而没有出卖货的人;为什么呢,因为今天社会上还没有任何东西生产或提供出来。所以有人卖货,是因为社会上有了货,今天社会上还没有任何东西生产和提供出来,你叫谁去卖货呢。所以0价值的货币对应的还是0价值的货币。——这就是说,地球上这个时候,只能是拿N与N交换,而交换不到其他东西。

“按人发钱”的学者们会说,这不对,现在社会上不是明明有东西在卖吗,但我说,他们的主意打得也实在是缺德了,现在社会上在卖的东西是人们已经用辛苦和血汗换来的,你用0价值的货币N跟他买过来,但当他再拿这个0价值的货币N跟你买东西时,你用什么东西卖给他呢!当然,学者们会说,卖东西的人也分到了相同数量的0价值的货币N,所以买卖双方还是公平的,但我要问,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那么世界上每个人各自的货币单位从今天起1元的统统按规定变成100元,这跟你们的“按人发钱”的性质岂不是一样,“按人发钱”所起的作用不也是每个人平均增加货币单位吗。

再说,人是最聪明的动物,他们知道这个N是按人发的,用光了,还可以得到,既然自己现在手上有N了,还要增加这个N有什么用呢,——谁都知道这个N是0价值的。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坚持先买东西,就是说,大家都要把这些货币N先用掉,然后没钱花了再出卖自己的东西或体力(去劳动)——这种情况在现实世界上是很普遍的,很多人今天有钱花,他就不去找工作;“按人发钱”的学者们,你们什么办呢,就是说,你们用什么办法动员人们不是先买货,而是要先卖货(先劳动,后花钱)。先生们,你们毫无办法。

当在这个大家都要先买东西后干活,担心以后买不到货,而社会上又没有足够的东西可以满足的时候,政府这个时候要找你们这些先生们算账了,因为这个主意是你们想出来的,现在要你们去解决。你们要用哪一招解决这个问题呢?你们这时才会想到了银行的——信用——制度是多么地有用,于是你们告诉人们,如果A用货币N买B的货,而B用N是一定可以从C那里买到东西的,所以,你们不要担心以后买不到货,否则,B可以拿N到“我”这里来——买东西!——这个时候,你们心里清楚,你们是在骗人们,——因为你们发出去的货币N是无财产交换(抵押)的,你们的手里空空如也,你们有什么东西可以卖给人们呢。

……既然你们知道无财产交换的纸币在社会流通无异“掠夺”,那么就应该去——规范——这些“掠夺”者,而不是为了公平让大家都去参与“掠夺”。如果大家都去“掠夺”,地球上还有什么东西呢?

“按人发钱”的提倡者们,你们一定要清楚,今天所以人们还相信纸币,是因为纸币还能在市场上买到东西,如果有那么一天,纸币在市场上再也买不到东西的时候,我们人类的“货币历史”又要重新从使用——金银——开始了;这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情啊。——你们想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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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按人发钱 聪明的动物 社会需求 买卖双方 分配公平 理论 原创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沙发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18 08:38:00

1、“0价值”货币,这种提法本身就足够荒唐了,还要把它到处应用?这种说法本身否认了货币是一种商品的基本认识。无论是过去的金银玉贝,还是现在的纸币,都是商品。而世界上不存在无价值的商品,因为无价值就意味着不会被人接受。

2、我们说的掠夺,是说现在这种名义为“借贷”实际为只给厂商发钱的货币发行方式是对居民部门的掠夺。而按人发钱,就是要改变这种掠夺居民的发钱方式,使之成为公平的发钱方式。

3、如果国家垄断金银的开采和所有权,然后将之以借贷的名义发给厂商,这同样对居民不公。假如国家不垄断金银,由居民自由开采,就等于没有了货币当局。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有货币当局的问题,而不是没有货币当局的问题。

【我们又已知,任何人得到的货币,必须是用自己的财产去交换的】,这是你自己的“已知”。最初的货币是居民自己生产的,不是用财产交换的。你从他人那里换来的货币,是第二手了而不是第一笔,它在他人那里的时候就已经是货币了。

藤椅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2-18 10:34:00

张先生,你总是不细看就发言。

1、金圆券在大陆最后是不是“0价值”,——当然,在学术上,应该表示为“趋向0价值”,但在这里没有必要分析得这样精细。

2、从部分人的不公平“掠夺”,变为全民的公平的“掠夺”,我没有说错。

3、至于金矿现在居民能否自由开采我不知道,但在1993年我到过江西的婺源,看到有很多的在江上淘金的,你到村子里,就可以收购到沙金(当然也可以提炼到99.8%以上)

4、“我们的财产(实物的或智慧的,下同)首先是第一次跟货币交换,”——对“财产”这个概念在主帖中解释得很清楚。“最初的货币是居民自己生产的,不是用财产交换的。”难道居民是不需要使用——实物的或智慧的——?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板凳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18 15:08:00

1、金圆券最后的价值是不是零和我们的按人发钱有何关系?我们也不是倡导发金圆券,而是要求按人发放有价值的货币,不是你说的零价值货币。[

2、你说错了。不要偷换概念。公平就不叫做掠夺了。我们说现有的发钱方式叫做掠夺,而不是按人发钱叫做掠夺。

当货币当局出现之后,它剥夺了交易双方生产货币的权利,但是却不肯把货币平等地发给交易双方而是只发给其中一方,这就是对另一方的不公正和掠夺。 

3、(1)现在开采金矿是要得到国家许可的;(2)现在黄金不是货币。

4、你首先要搞清楚:用货币和你的智慧相交换的货币从哪里来的?是不是我们所说的由货币当局垄断发行的货币?

报纸
ytaoxyan 发表于 2009-2-18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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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lindingwei 发表于 2009-2-18 20:19:00

    货币对内表现为政府负债,不能简单地说负债,而是在发行货币和发送货币到交易者手里的过程中,政府和银行企业瓜分了这部分的标定值。

    我们假设现在人民币和金币平行发行,金币需要采掘提炼得到,忽略货币的加工费用,我们就会发现,两者假如标定等值的时候,同样是交易中产品的标值对象,金币需要成本而纸币(货币)的成本为零。这一点简明显示了,纸币其实是对于整体社会产品的权属的一种瓜分。

    因为现实中纸币只能给流通中的资产标值,合并成为财富。我们假设所有的产品现在都以纸币标值,那么显然假设纸币量为a,总体产品以币值标量为b,那么现在的财富标量为(a+b)/a,两者构成价格定理的供求关系。这是理想状态,因为现在所有产品都是伴随纸币制度的实行而存在的,那么实际标值是b/a,这一点对于评估资产流动性是基本定理。

   那么,对于分发纸币给民众,那要看怎么发?

   第一种是以央行的名义发,也就是发送数量a,印刷数量a,设社会总资产和产品价格为b,实际效果为通货膨胀率a/a+b,也就是剥夺现有财富拥有者的财富和财富之间的股价,假设有一个真实价格,那么就是财富的贬值,称资产和产品名义价格相对于真实价格贬值。

  第二种,财政借债发,那么数量上类似上面,这样的计算方法就有很大不同。这里我们涉及到经济学家假设第一种方法的过程的时间间隔为零,也就是视作不变。在一个很长过程中,假如未来的生产能力强于现在的生产能力,而假设未来的货币数量不变,那么实际上政府是自找苦吃,一般情况下,赤字达的政府都是使用多发货币来赖账。

  第三种,假如仅仅是财政盈余发,那么就是对于公共资源的节省(不发会大部分进入有钱人的口袋),这一点是最好的。

  这三种方法都是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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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曹国奇 发表于 2009-2-18 21:33:00

楼主的逻辑破绽是:楼主说“物——货币——物”的两次交换模型没错,这是一般人交换的必经过程,问题是货币(纸币)发行不是一般人交换。央行在发行纸币时买到的物都无偿给他人(主要是政府)用了,我们一般人不可能拿着货币到央行去兑换物。

上面逻辑我在以前一直说,如果楼主一定不听,有乱扯皮的嫌疑。

8
李冬会 发表于 2009-2-19 05:46:00
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2-18 21:33:00的发言:

楼主的逻辑破绽是:楼主说“物——货币——物”的两次交换模型没错,这是一般人交换的必经过程,侍馐腔醣遥ㄖ奖遥┓⑿胁皇且话闳私换弧Q胄性诜⑿兄奖沂甭虻降奈锒嘉蕹ジ耍ㄖ饕钦┯昧耍颐且话闳瞬豢赡苣米呕醣业窖胄腥ザ一晃铩?lt;/p>

上面逻辑我在以前一直说,如果楼主一定不听,有乱扯皮的嫌疑。

你根据什么说货币无偿给政府用了.说说你的证据.
不自由,毋宁死!

9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19 07:35:00
以下是引用ytaoxyan在2009-2-18 19:0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张建平在2009-2-18 15:08:00的发言:
1、金圆券最后的价值是不是零和我们的“按人发钱”有何关系?我们也不是倡导发金圆券,而是要求按人发放有价值的货币,不是你说的零价值货币。[

2、你说错了。不要偷换概念。公平就不叫做掠夺了。我们说现有的发钱方式叫做掠夺,而不是按人发钱叫做掠夺。

当货币当局出现之后,它剥夺了交易双方生产货币的权利,但是却不肯把货币平等地发给交易双方而是只发给其中一方,这就是对另一方的不公正和掠夺。 

3、(1)现在开采金矿是要得到国家许可的;(2)现在黄金不是货币。
   

4、你首先要搞清楚:用货币和你的智慧相交换的货币从哪里来的?是不是我们所说的由货币当局垄断发行的货币?

[=======================

呵呵,啥子叫有价值的货币,那价值是你想说它是多少就多少的啊?你倒是不想倡导发金圆券.可你们的主张本质上与发它一样.

要逐条回答才好,不要回避嘛。

货币的本质就是信用凭证,不管怎么发,都改变不了信用会发生变化这个特征。按人发钱,只是追求起点上的公平。

现在多数人都不会认同裁判和球员系于一身的制度,不知道你们为何会接受货币当局既当裁判又当球员呢?

10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19 07:44:00
以下是引用李冬会在2009-2-19 5:4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2-18 21:33:00的发言:

楼主的逻辑破绽是:楼主说“物——货币——物”的两次交换模型没错,这是一般人交换的必经过程

你根据什么说货币无偿给政府用了.说说你的证据.

政府,准确说是“财政当局”,是经济体的一个构成部分。

经济体内的货币越来越多,就说明货币有从货币当局到经济体的“净流入”。净流入就等于无偿。

如果货币当局发行的货币是针对财政当局的,无偿也是对的,此时政府将货币以公平原则转移支付给居民,这也是按人发钱。

让人不可接收的是,政府不是中立的,而是把从货币当局无偿得到的货币只分发给部分人或者用以经营性的借贷,如果是这样,财政部门就违背了“收支平衡”的财政原则,变成追求“财政盈余”即逐利的厂商性质了。

借贷,是典型的厂商行为,不应该是政府部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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