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ihu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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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 土地增值税筹划技巧——开发产品定价技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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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huiyuan 发表于 2016-1-20 10:56:37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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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标准住宅定价技巧:

1. 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设销售收入总额为X,

设不含息建造成本为Y。

则有:

按照建造成本10%计算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0.1Y;

财政部规定的加计20%扣除额为0.2Y;

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为:

X×5%×(1+7%+5%+2%) = 0.057X

根据税法当增值率不超过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则有:

[X-(1.3Y+0.057X)]÷(1.3Y+0.057X)=<20%

解得X =< 1.67454Y

即:当售价小于等于建造成本的1.67454倍时免征土地增值税,1.67454为普通住宅“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2. 高收益最低定价系数: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得到当售价大于等于建造成本的1.80138倍时利润随售价的增加而增加最有效,1.80138为普通住宅“高收益最低定价系数”。

用图表示如下:

免交土地增值税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税负重、利润少高收益最低定价系数相对税负轻、利润高
X=<1.67454X=1.674541.67454X=1.80138X>1.80138

二、非普通标准住宅定价技巧

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根据税法当增值率小于等于0时不征土地增值税,

则有:

[ X-(1.3Y+0.057X)]÷(1.3Y+0.057X)=<0

解得X=<1.37858Y

即:当售价小于等于建造成本的1.37858倍时不征土地增值税,1.37858为非普通住宅“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来源: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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