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司函[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加快研究生培养类型和模式的改革步伐,经研究决定,在拟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万名,主要用于招收参加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此项决定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大步骤,为使计划安排更加合理,现将初步计划方案发给你们,并征求意见:
一、请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招生单位直接提出具体分类型、分专业计划安排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本省(区、市)招生计划分解到所属具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单位,由本省(区、市)所属招生单位提出分类型、分专业计划安排方案。
二、请有关招生单位认真研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改革,包括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考试方式、课程设置、学制、论文与学位授予等,形成初步意见和建议。
三、请各有关招生单位(含中央部门和省属招生单位)将分专业计划安排方案(报送格式见附件3、4)及初步培养方案于2月2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后于2月5日前分别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地址:yzc@moe.edu.cn)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附件:1. 2009年部属招生单位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分配表
2. 2009年省属招生单位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分配表(分省)
3.2009年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领域招生计划汇总表
4.2009年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领域招生计划数据库结构表
5.招收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代码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相关新闻:
国务院学位办处长任增林表示,在拟下达的2009年研究生(Q吧) 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万名,主要用于招收参加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日前,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召开了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等均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今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面临巨大压力的背景下,教育部新增的这部分招生计划特别针对了“应届毕业生”。今年全国共有610万高校毕业生,还有100万去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
国务院学位办主任、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新任校长杨玉良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专业硕士的教育体系和评价体系改革将伴随着研究生扩招而同步推出,其占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将有望大幅度提高。 <style type="text/css"></styl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0 23:14:4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