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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29 17:26 能够达成交换,那么交换双方对彼此所出交换物的评价就一定是不一致的,否则就没有交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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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6-1-29 23:25 楼主,请您注意一个事实,乌托邦m网友力挺你的“不等价交换”论,为什么呢? 因为在劳动价值论的语境下,即 ...
罗鹏 发表于 2016-1-29 23:40 在另一贴看到阁下说要消灭交换,理由不在于剥削,而在于交易成本。那我上面那段话就不必看了。 分工必带来 ...
yangfw 发表于 2016-1-30 09:42 我们在我的就的帖子里已经有比较充分的讨论了,你应该清楚,我的不等价交换观点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语境 ...
yangfw 发表于 2016-1-30 10:08 我没有说消灭交换的理由不在于剥削,而是说不只在于剥削,还有许多其它方面的所要付出的高昂的负面代价, ...
mkszyz 发表于 2016-1-30 20:48 虽然在交换,但却存在一方伤害了另一方。
mkszyz 发表于 2016-1-30 20:49 错啦,高级社会没有交易,何来交易成本的高呢?
泰斗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30 22:59 如果受伤害一方是自愿的,甚至是自己迫切要求的,这又如何个说法呢?我认为,受伤害一方只能认栽。 比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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