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uab@yeah.ne 发表于 2016-3-8 12:01
价格、价值、效用的该能本身就不明晰吧?说实话,在我看来效用不就是价值吗?只不过现实中我们交换所用到的 ...
价值的讨论,起因于古典作家提出的一个问题:什么决定了价格水平(即交换价值)?
而古典作家斯密的回答是等劳动量交换原则,即俗称的等价交换原则。
而这个等劳动量原则,就衍生出了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概念:一货物的价值是生产此货物的劳动量。
而这个等价交换原则,根本就是无厘头的。
生产导弹的一小时劳动与生产茶叶蛋的一小时是等量的还是不等量的?
根本无从回答。
那么,决定价格水平的不是等劳动量交换原则,就一定是等效用量原则?或者说货物的价值就是货物的效用?
两种货物的效用怎么相等呢?两个人对同一种货物的效用看法怎么相等呢?
经济学研究已经揭示了,基数效用是不现实的,但只是由于基数包含序数的特征,因而为了启发学生而继续使用它。
经济学没有揭示的是,序数效用在考察个人的消费决策时,是可用的,但将之在人际间进行比较则是无意义的。
卖东西的人并不是因为对东西的喜欢程度低于买者才将东西卖给对方的,而是因为卖东西的人一般来说其生产效率高于对方而把东西卖给对方的。举例来说,一个人生产一件东西的成本是五块钱,那么谁能断言他喜欢这件东西的程度——效用——是五块钱呢。其实,卖者的成本揭示的是其生产效率,同卖者对此物的效用看法,根本没有关系。
综上,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都没有道理。
问题的关键,在于古典作家探求决定价格水平的单一原则(等劳动原则或等效用原则),是在走邪路。价值概念本没有必要,而非要谈价值,也既不是劳价论的价值或效价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