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刘的观点是和张等人的观点相反的:他认为,既然外汇储备是政府对部分国民或企业的负债,
那它就无权也不能动用这些外汇储备,去发给国民。
刘的这种后面的观点,不仅不是常识,而且和常识相悖。
其实,发不发外汇储备也没有关系,只要把这些外汇储备换成财富,增加国民福利就行。
实在无语了。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fujo11院士这样的分析者:
很多人绕来绕去,不肯承认自己对别人的思想不理解,或者故意把水搅浑,让人抓不住重点。
而您是丝毫不在意把别人的思路和你的思路说的清清楚楚,而且列在上面:
用别人的钱发给不相干的人,是完全可行和合情合理的?
态度还是不错的。
至于“只要把这些外汇储备换成财富,增加国民福利就行”,我想这句话说的很对,
因为大部分外汇储备正以债券(知道吗?这是“财富”的一种
)的形式,每时每刻都在“增加国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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