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f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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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交换的真正原因——大多数人颠倒了因果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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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盈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25 16:55: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2-25 15:17:00的发言:

1楼:

“交换包含了等量的劳动,那是有前提条件的:完全竞争市场。”

即使在完全竞争市场,也不会是等量劳动交换。因为按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交换完全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交换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同意这个观点。比如在要素市场,即使完全竞争也很难确定交换是否是基于等量劳动的。

  交换的内涵应该是比等价交换更广泛的,等价交换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细说的话,楼主所说的选择,其实只说了一部分,在选择交换的情况下还可以选择怎么换,是不等价换还是等价换?这样说,等价交换是其中最公平最合适的一种情况,而并不是说等价是交换的原因。价值规律上说的是“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

  交换的原因应该是分工吧,有社会分工才会有交换,所谓互通有无嘛。

  另外,感觉是否能用西经的一些理论来评判马经是一个问题。毕竟二者不属统一体系,各自为政,就像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争论,几千年来都没有解决。真正有力量的批判是在同一个理论内部发现矛盾,就像一些西方学者在主流经济学内部发现问题。

你在我的航程上,我在你的视线里
只有追求理想的人才会困惑,一切困惑都是时代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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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tain99 发表于 2009-2-26 00:51:00
马克思学说就是蒙昧时代的一个犹太人的梦呓,最明显不过的歪理邪说。

年轻人不要再去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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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beizi 发表于 2009-2-26 05:23:00

就知道你说策略,但你却不能说明白为什么产生这样的策略?现代庸俗经济学。我说现在某些人心咋那么坏了,特别是那些崇拜西方经济学的家伙。哎……不学好啊。

商品所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他的商品对他来说,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所以,他愿意让渡他的商品来换取那些使用价值为他所需要的商品。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可见,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章

“换不换,和等价不等价没有关系。哪怕交换是不等价的,只要“换”这个选择对你来说是比不换更有利的选择,就会换。”


沿用现代庸俗经济学的术语,商品所有者拿对其效用为零的商品交换对其效用大于零的商品。但是,妄图用效用价值论否定劳动价值理论的现代庸俗经济学却没有说明,为什么商品所有者能够这样交换,而且该商品所有者还能相当清楚地了解这种交换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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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ok77 发表于 2009-2-26 08:49:00
我想,“策略选择”是原因;“等价性”是依据
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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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_syz 发表于 2009-2-26 09:55:00

为什么一定要是“等量的劳动”?而不是效用,现实生活中人们交换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东西对我有没有用,而不是关注人家生产这个东西化了多少时间,只有竞争才产生了等量的劳动这个结论,而不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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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es19890803 发表于 2009-2-26 12:05:00

确实是个十分简单的问题!

原始社会,自给自足,有了剩余,又有其他的需求,于是本能得交换啦~~~

Hope is a good thing,maybe the best of things,and no good thing ever 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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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K 发表于 2009-2-26 13:28:00

有需要就有流动,有流动就有交换

我们不也是每天都生活在交换中.

这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社会因素,人为因素,国际因素等等等

还达不到等量交换那样的标准,说到底,还是社会发展不完善,

至于什么时候才能完善,这是个长久的问题

我估计我是看不到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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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chen 发表于 2009-2-26 14:51:00

交换是信息的转移和传递过程。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QQ:18463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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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9-2-26 15:10:00

13楼:

“商品所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他的商品对他来说,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所以,他愿意让渡他的商品来换取那些使用价值为他所需要的商品。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可见,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章”

商品所有者为什么不直接生产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而要生产对自己没有直接使用价值的商品去交换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呢?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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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9-2-26 15:15:00

必须要有比较优势,交换才能发生。

因此,有差别,才有交换。

因此,判断是否交换的依据(即楼主说的是否有利)就是交换双方的生产率是否提高。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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